一、征税范围 Cg 4l*"_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c^a Dr
二、纳税人 1GA$nFBVC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_uXQ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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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CnDk}^R
【说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列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MCQNyf+
三、适用税额——分级幅度税额 YKtF)N;m]
注意以下两个要点: [Kc"L+H\
1.税额最低(0.6元)与最高(30元)相差50倍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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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