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税范围 E[hSL#0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l>jrY1u
二、纳税人 padV|hF3(e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mAH7;u<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LH 9@Z{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uX"04>;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zt2#K
【说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列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DN9x<%/-
三、适用税额——分级幅度税额 g=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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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下两个要点: \*PE#RB#6
1.税额最低(0.6元)与最高(30元)相差50倍 \;%D;3Au
2.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