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税范围 *-(o. !#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6~Bg)7AM
二、纳税人 k4!_(X%8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W^a<Zm8>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w (z=xO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H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KF5r?|8M
【说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列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S5::U6E
三、适用税额——分级幅度税额 W'f"kM
注意以下两个要点: wf1p/bpf
1.税额最低(0.6元)与最高(30元)相差50倍 C(h Td%
2.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