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swss#?.se
一、经济法律关系。(P7) sOhQu>gN
二、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P13) {*RyT.J
1.实质有效要件: :G=N|3
2.形式有效要件:行为人进行某项特定的法律行为时,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aK_
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P14) 9tD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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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P14) oJE~dY$Q
1.无效民事行为(7种) 9lbe[w@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种) F'^6ra9
3.无效民事行为和被依法撤销的民事行为,都是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Z;wU]
五、代理。(P16) kq&xH;9=.
六、诉讼时效。(P18) 1S/KT4
七、熟悉仲裁的有关规定。(P20)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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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熟悉诉讼的有关规定。(P21) 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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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纠纷的诉讼一般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三个阶段。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上诉,则进入二审程序。 r%\(5H f
2.对于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判决,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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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物权法 Y3KKskhLx
经济法冲刺阶段备考专题 4iMo&E<
一、各章重点内容提示 *{5p/}p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 8@pY:AY
一、经济法律关系。(P7) do@`(f3g
二、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P13) -T3 z@k
1.实质有效要件: \ <b-I
2.形式有效要件:行为人进行某项特定的法律行为时,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US3rkkgDO
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P14) JG\T2/b
四、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P14) :)hS-*P
1.无效民事行为(7种) fn(<
<FA)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种) nQm7At
3.无效民事行为和被依法撤销的民事行为,都是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QrBN:a$(
五、代理。(P16) y;aZMT.YI
六、诉讼时效。(P18) sx7;G^93
七、熟悉仲裁的有关规定。(P20) M#ED49Dh>
八、熟悉诉讼的有关规定。(P21) H*s_A/$
1.经济纠纷的诉讼一般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三个阶段。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而上诉,则进入二审程序。 Jm0o[4
2.对于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判决,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_:N1@
第二章 物权法 qYjR
一、物权基本概念(P23) GIG\bQSv2
二、占有制度(P27) WxO2
三、物权变动。(P29) 6?GR+;/
四、物权的保护(P33) QCjC|T9
五、所有权的特征(P35) 2wCTd:e:
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P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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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t6m&+N
七、共有制度(P39) 2|]pD
八、相邻关系(P41) EMK>7 aks
九、承包经营权(P42) bn$a7\X-
1.承包经营权通过订立承包合同方式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tgeX~.
2.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O)v?GQRj
十、建设用地使用权(P43) -CePtq`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出让、划拨等方式。凡是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都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qI (<5Wxl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 wNQhz.>y
3.权利人取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BVO@z@
十一、地役权。(P43) ;QZ}$8D 6Q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pgNyLgN
十二、抵押权的设定。(P45) M18<d1*
《物权法》分别规定了7种可以用于抵押和6种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 %#7N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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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抵押登记。(P48) m][i-|@M
十四、多个物权并存的清偿。(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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