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一、本章大纲 zg>z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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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述 ` #0:gEo
(1)经济法的概念 D#aDv0b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W@>% {eE
①经济管理关系 5#6|j?_a
②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WH%g(6w1j
③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G+9,,`2
(3)经济法的特征 XoK:N$\}t
①综合性 *YI98
②经济性 %64)(z
③行政主导性 TT%M'5&
④政策性 `6;?9NI
(4)经济法的形式 ;T\%|O=Ke
①宪法 Q)#B0NA;T
②法律 kb%;=t2
③行政法规 6dQ-HI*Y#
④地方性法规 ?Jbil
K}a
⑤部门规章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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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司法解释 yNBQGSH
⑦国际条约或协定 rCEyQ)R_}
(5)经济法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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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法律关系 E#34Wh2z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gE'sOT9v
①法律关系 8bGd} (
②经济法律关系 1}+3dB_s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e5h`/ADM
①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d2FswF$C
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2YL?,uLS
③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qw301]y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E,Z$pKL?
①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3i\%R)n;
②权利 e)IzQ7Zex
③义务 _oL?*ks
(4)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j a[Et/r
①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E)&I@m
②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 (y'hyJo
3.法律行为与代理 Y;eZ9|Ht9
(1)法律行为 ^S<Y>Nm]
①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p>,|50|
②法律行为的分类 ZmqKQO
③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wVXS%4|v
④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kk1vIT{
⑤无效的民事行为 <\y@*fg+
⑥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yqs4[C
(2)代理 `c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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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t^-d/yKt0w
②代理的适用范围 ;<Sd~M4f
③代理的种类 8$cLG*=h4
④代理权的行使 ,^r9n[M4M
⑤无权代理 .#!lP/.eQP
4.诉讼时效 J(TkXNm
(1)诉讼时效的概念 L- iy
(2)诉讼时效期间 *U-4Sy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h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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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OnziG+ak
(1)法律责任的概念 *"2+B&Y
(2)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 Tb}4wLu
①民事责任 >{]%F*p4
②行政责任 v~+(GqR=+
③刑事责任 @s>Czm5
(3)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u+]aI!`-
①仲裁 E =67e=h
②诉讼 68|E9^`l
二、本章重点、难点 ;V_e>TyG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EbM9Fo-U
一、经济法的形式 A QU+mo
包括: )}R0Y=e
1.宪法 %`r$g[<G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此为经济法的形式之一。 Ty\R=y}}
2.法律 Ya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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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地位和效力上仅次于宪法。 pad*oPH,
3.行政法规 )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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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是指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ja'T+!k
4.地方性法规 pX<`+t[
5.部门规章 ;+_:,_
6.司法解释 5~U/
7.国际条约或协定 Kn{4;Xk\
国际条约或协定能够成为我国经济法的形式,必须是我国参加或承认的。 /N+dQe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KZ~?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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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经济法律关系都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即主体、内容和客体。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项发生变更,都可能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7eUw,~Q>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k/7TF`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N% B>M7-=
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方式: ODN/G%l
1、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批准成立; s)t@ol
2、依照法律和法规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成立; -IudgO]
3、依照法律、法规或章程由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j_[tu!~
4、依照法律、法规由主体自己向国家有关机关申请并经核准登记而成立; 7+cO_3AB
5、由法律、法规直接赋予一定身份而成立等各种情形。 bs&43Ae
未取得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h4}84}5d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vwIc">
概括起来,可分为三大类: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Q.>-J<S
1、物,亦称有体物。不能是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 i"FtcP^
2、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 8`{:MkXP
3、智力成果。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aKD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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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B@))8.h]
(1)特殊的物,货币、有价证券,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2.y-48Nz
(2)在一定的条件下,权利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R^fPIv`q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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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行为 4@gG<QJW
(一)法律行为的分类 3`?7<YJ
法律行为从不同角度可作不同的分类: 7
z,C}-q
(二)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Oszj$C(jF
1、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B mb0cFQ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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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L:>\m&NO
2)意思表示真实 hE/cd1iJ$
如果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基于胁迫、欺诈的原因而作出的,则不能反映行为人的真实意志,这就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v/plpNVp>
如果行为人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该行为人无权主张行为无效。 >|=ts
如果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在意志不一致,则只有在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5;WH:XM
2、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Z\rwO>3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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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书面形式主要指公证形式、审核批准形式、登记、公告形式等。 `(;m?<%
一般而言,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gVuFHHe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