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2001.05.01修订,是今年考试的重点章,学习本章时,不要忽略程序性的有关规定,出题分数在10分左右,综合题肯定有!!尤其要注意偷税、强制、保全 =&jL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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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1vk&;
1、仅适用税务机关征收的18个工商税种 _;/onM
2、不适用的税种: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关税、进口环节的VAT、消费税。 j;6kN-jx
3、教育费附加:虽然由税务机关代收,但不是一种税,不适用《征管法》 _Cn[|E
二、遵守主体: .`*h2
1、征税机关 70hm9b-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有关单位 o|u<tuUW
3、其它单位和部门(比如各级政府) ~iI4v#0
三、税收征管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多选,3、4、5是重点) `d]D=DtH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①负责税收征管工作、②依法执行职务 ,'w9@A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hC-} 9
①、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与纳税情况有有关的情况 3}*)EC
②、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自己保密 NrA?^F
③、依法享有减、免、退税的权利 p?F%a;V3
④、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uvC ![j^~
⑤、有权控告、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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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多选,全是重点) {WJ9!pA!lk
①、依法纳税、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EAafi<n
②、按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信息。 KYBoGCS >
③、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W8Li
4、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 =E$Hq4I
①、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对地税)或协调(对国税),支持税务机关执法。 1 ? be
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Jd#g"a>zZ
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Q#!|h:K
5、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义务 6WUP#c@{
①、不得违法作出税收开征、停征、减、免、退、补和其它与税法相抵触的决定 R8ZI}C1
②、收到违反税法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Tk1U
四、税务登记 kD1[6cJ!=.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xg*)o* ?
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多选) 86+nFk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E/"v
①、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k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