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 )eY3[>`
nEQw6q~je
本章是税法的重点中的重点,考分一般占有15分左右,多出计算、综合题,客观性题更不在话下,并且常常与消费税、所得税等综合出题,更加大了难度。 DB:Ia5|*i
} UHuFff,
一、增值税的定义 s4;SA
从计税原理而言,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 &Dqg<U
二、征税范围 cQu1WgQ
G
1、销售或进口(判断标准:有报关手续)的货物,指有形动产(注意:房产就不是),包括电力、气体、和热力。 pHni"iT
2、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注意:是修理动产,不是改良和制造不动产) ]^VC@$\)+
3、特殊项目。(客观题) F_zs"ex/
①、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非货物期货(买卖合约)交营业税) 6~&4>2b0f
②、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VAT。(银行也交营业税!) 0>4:(t7h\
③、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VAT。98年以后按4%征收。 mxq'A
④、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拔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个人销售,交VAT。(邮局卖,则交营业税) P`Anf_
4、特殊行为 >7@F4a
①、视同销售(各种题型都可能考到,熟练掌握)。 kE UfQLbn
A、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W5
两种形式:a.支付手续费方式、 b.返还一定金额。——一定要在得到代销清单后开出VAT专用发票。 HMS9_#[kE
B、销售代销货物 fHb0pp\[.
特例:收取手续费方式双重征税:既对销售额征VAT,又按手续费交营业税 IM}#k$vM:
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生产就不算),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5bH@R@3 m
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作何用途,一律视同销售 &( b\jyf
E、外购的货物:对外使用(包括投资、分配和无偿赠送)时,作销售计算销项;对内使用(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福利等),作进项税额转出(请注意各章中提到的所谓“非应税项目”;在VAT章中,指的是交营业税的项目和在建工程;而在营业税章中,“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交VAT的项目。) |mc!v*O
Eg.购进货物200万元,付VAT进项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VAT;50%用于福利,进项VAT要转出。 n$axqvG
②、混合销售: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视为销售货物。(后面再说) y2TJDb1
③、兼营非应税劳务: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一律征收增值税。(后面再说) w~;1R\?|
5、其他征免税的有关规定(有变化!) z./u;/:
A、校办企业生产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经审核,免VAT。 ds4ERe /
B、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开发软件产品,先按17%征,对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即征即退(NEW!!退税款不再规定时限和用途了)变化!! J5mMx)t@
算法:实纳VAT/年销售收入-3%,不一定是退14%,因为实纳税额不定 (Y)$+9
C、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集成产品,2002.01.01-2010.12.31,先按17%征,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用于研发产品和扩大生产(这个有时间限制和用途限制)变化!! U5Q `r7
D、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vbR&
a、未经央行批准的(税务不承认为融资租赁,按经营租租凭或销售对待) p3\F1]( Z
—转移所有权的,(出租方)要交VAT; A>b o Xcr
—收回融资设备的,交营业税。 m.&z:`x[
b.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不交VAT ,(按金融业征营业税) hof:36 <
E、转让企业内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6T&gX
F、教材其它5、6、7、9条是新的,看两遍吧,有点印象就行了。 mKvk6OC
三、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m|p|rL
1、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180万,一律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硬指标) >IJH#>i
2、而生产性企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或兼营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00万元,但≥30万元,有会计、有账、能正确计算进项、销项和应纳税额,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