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 WDc2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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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是税法的重点中的重点,考分一般占有15分左右,多出计算、综合题,客观性题更不在话下,并且常常与消费税、所得税等综合出题,更加大了难度。 %y;E1p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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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的定义 oace!si
从计税原理而言,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 iLiEh2%P
二、征税范围 ~=qJSb
1、销售或进口(判断标准:有报关手续)的货物,指有形动产(注意:房产就不是),包括电力、气体、和热力。 o7Ms]AblT
2、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注意:是修理动产,不是改良和制造不动产) q|,cMPS3
3、特殊项目。(客观题) U9GmkXRix
①、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非货物期货(买卖合约)交营业税) yG -1g0
②、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VAT。(银行也交营业税!) x-O9|%aRJ
③、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VAT。98年以后按4%征收。 +Gv{Apd"
④、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拔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个人销售,交VAT。(邮局卖,则交营业税) ckFnQhW
4、特殊行为 J`}5bnFP
①、视同销售(各种题型都可能考到,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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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72@lDY4cE
两种形式:a.支付手续费方式、 b.返还一定金额。——一定要在得到代销清单后开出VAT专用发票。 v3S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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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销售代销货物 Bwv@D4bii
特例:收取手续费方式双重征税:既对销售额征VAT,又按手续费交营业税 0T-y]&uo
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生产就不算),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M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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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作何用途,一律视同销售 aVsA5t\zi
E、外购的货物:对外使用(包括投资、分配和无偿赠送)时,作销售计算销项;对内使用(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福利等),作进项税额转出(请注意各章中提到的所谓“非应税项目”;在VAT章中,指的是交营业税的项目和在建工程;而在营业税章中,“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交VAT的项目。) )vVt{g
Eg.购进货物200万元,付VAT进项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VAT;50%用于福利,进项VAT要转出。 C;7?T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