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及以后考试难度将逐年加大,主观题比重达到50%-80%的目标,这是一种出题趋势,还体现在题目的综合性上,一是跨章章节,二是跨学科,与《税法》最有可能结合出题是《会计》,目的是要考综合考核考生的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避免高分低能现象。 o,aI<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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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考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教材本年新增的内容,99%必考 }\gpO0Ox
第一章 税法概论 |ZZ3Q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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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考试分值不大,一般2分左右,但肯定考,出客观性题。 $7B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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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6?,r d
1、税收的实质: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判断题) |#-Oz#Eg'
2、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掌握) u"|.]r
二、税收法律关系(小重点) u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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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 (1Kh9w:^"
①、权利主体(双主体) pAa{,,Qc
A、征税主体: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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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确认原则:属地兼属人) \lY26'
C、税法的重要特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它们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 x1Si&0T0P<
③、客体:就是征税对象。 el[6E0!@
②、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税法中最实质的东西、灵魂 #a .aD+d'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多选题)理解意思即可,不需要背 D2?7=5DgS
权利:—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VAT,营业税,消费税可以自结算缴纳之日起3年内申请退还,所得税只能抵缴!);—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低声下气”的权利) wwpvmb
义务:—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 —约法缴纳税款等。 Xt7uCs
2、产生、变更、和消灭 \7/xb{z|
注意: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法只是前提条件,它不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0&mz'xra
三、主要构成要素 4Yn*q~f
1、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对负税人作具体规定(纳税义务人,不一定是负税人,eg.VAT最终消费者为负税人。) %*s[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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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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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都有自己特定的征税对象,eg.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VAT的征税对象就是商品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额。 3b[_0
3、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9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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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率: _C*}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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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比例税率:VAT(增值税英文缩写)、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 L~0B
②、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EpY4k8,
③、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注意区别:800是免征额,不是起征点) FJ2^0s/"
④、超率累进税率(按相对数划分):土地增值税 Ybok[5
5、纳税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