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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09年CPA考试《税法》预习指导1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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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学税法 移动到本区(2012-07-04) —
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iFBH; O_~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u=U@1 ^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VCM@{9  
<^v-y)%N:A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K^b1Fs5  
  (一)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Ku3/xcu:My  
  (二)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 V#-\ 4`c  
  (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X`' @ G  
  (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H-ewO8@  
1:Dm, d;  
  三、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 PS\n0  
  (一)公平原则 }(-2a*Z;Y  
  (二)科学发展观原则 Qi?xx')  
  (三)发挥调控作用原则 +ia N[F$  
  (四)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G~$[(Fhk  
  (五)有利于征管原则 'v?"TZ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z!> H^v  
  一、纳税人 XxeyGs^%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fk! P#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WPXLN'w+  
  (一)居民企业 Rk(2|I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7!r)[2l  
  (二)非居民企业 4Y!_tZ>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p+ 7ZGB  
KvtX>3#qM  
  二、征税对象 Fmo^ ?~b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k.Nphx~%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zmdu\:_X9  
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人范围
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Z7:TPY$b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xTV3U9 v  
  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xpz,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iF!r}fUU6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GDBxciv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Z{!T)#}j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9d8bh4[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8*[Q{:'.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uL1$yf'  
  3.提供劳务的场所; eABLBsx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trAIh}Dj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tJgo% P1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 2 5m6/Y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lemE/(`a_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y 7SCz g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UFb:D*"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qQ=\R1l  
   R[Y{pT,AY  
  【答案】C [t.x cO  
  【例题·判断题】我国对跨国纳税人所得的征税管辖权,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双重管辖权标准。 s J~WzQ  
   E>2~cC*  
  【答案】√ T#:n7$M|?A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 h|Os T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F `cuV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l:?w{'i$  
  3.转让财产所得。三种情况 IP3%'2}-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c(5r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i *9Bu;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J~,Ny_L  
第三节 税率(熟悉)
  _Vl22'wl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jbd4H  
两档优惠税率
减按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PfXc?VU  
减按l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US^GEs(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0%(实际征税时适用l0%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c^a D r  
  L28DBjE)A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pLWJvj6-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nJ{vO{N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PW)Gd +y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r"QJa>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wr+r J  
5q Y+^jO]o  
  一、收入总额 x.ZW%P1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Q`* v|Lp  
  (一)一般收入: U`w `Cr  
  1.销售货物收入 <{xU.zp'  
  2.劳务收入 pZUXXX  
  3.转让财产收入 /6@~XO) w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ay-M.J  
  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Fu;\t 0  
  5.利息收入 hI Q 2s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OI(7b=  
  6.租金收入 sH_5.+,`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KDQqN]rg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34e> R?J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I(2qXOG  
  8.接受捐赠收入 n + R3  
  【特别说明】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 _RI!Z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jFRGgd79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Mb0l*'ZF  
  【例题】某企业2008年12月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另支付运输费用0.8万元,该项受赠资产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 Utv#E.VI  
  A.3.32万元   XoZPz  
  B.2.93万元   ecg>_%.>  
  C.4.03万元   S.Rq u+  
  D.4.29万元 V% PeZ.Xv  
  |gP9^B?3  
  【答案】B +&j&es  
  会计固定资产:12.5 _${//`ia=  
  应纳税所得税额:10+1.7=11.7(万元) w,/&oe5M+  
  应纳所得税=11.7×25%=2.93(万元)  md.#n  
  假定接受捐赠的是原材料,应纳所得税不变;可以抵扣的增值税=1.7+0.8×7%=1.76 w4UaWT1J  
3)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iZj&B X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2008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该项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U.mVz,k3  
  A.6.60   1B#Z<p  
  B.7.72 dYP-QUM$7  
  C.8.25 qC;1ND  
  D.7.1 Vy6A]U\%  
   e_iXR#bZc  
  【答案】D gs?=yNL  
 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V < ;vy&&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其他收入”的有( )。 yv&VK ht  
  A.债务重组收入 ud}B#{6  
  B.视同销售收入 D;RZE  
  C.资产溢余收入 V_.n G;  
  D.补贴收入 Ta 0Ln  
   n@ rphJb  
  【答案】ACD Ivdg1X  
  【解析】B选项“视同销售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特殊收入。 s2'] "wM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h_{//W[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p l. D h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n@"h^-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sh|@X\EZO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_ h7qS  
  【特别说明】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以货物用于捐赠为例 p=-:Z?EW1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qwz_.=5E6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h4\j=Np  
  (一)不征税收入 XX@@tzN  
  1.财政拨款。 f-M9OI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Mf]W?R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nWd]P\a'V  
  (二)免税收入 NDt +m  
  1.国债利息收入。 E@%X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RT#V8oc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equTKM  
  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sp VE'"^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8项) <l,Kg 'v  
  【提示】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8&0+Az"{O  
  【例题·单选题】下列项目收入中,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T;V%  
  A.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k&kx%skz  
  B.居民企业之间股息收益 /6$8djw  
  C.债务重组收入 R"0fZENTG  
  D.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价值 uBPxMwohR  
   【答案】B :Jz@`s1n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G{8>  
  A.非金融企业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收入 6)QJms  
  B.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G  
  C.出口货物退还的增值税 p`  '8M  
  D.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fT&>L  
  ELlTR/NW  
  【答案】ABD v;r!rZX  
D02_ Jrg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 mROXwzL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13X0LN  
  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N0:gY]o%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共5项。 ?3vOc/2@  
  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jZ;dY~fE  
  【例如题·计算题】一个生产小轿车的企业,出售自产小轿车一千辆,每辆的含税价格是17.55万元,要交增值税17%,消费税12%,所得税是计税的收入。出售给职工40辆,成本价取回400万元(成本10万元/辆),请列出上述业务的应纳所得税 x-Cy,d:YX  
   ^JKV~+ Q  
  【答案】[17.55÷1.17×(1000+40)-10×(1000+40)-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5% e=]>TeqG0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rTR4j>Ua~  
  (1)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费、运输费、销售佣金等费用。 @n- [bN  
  (2)管理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等。 m)]A$*`<  
  (3)财务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 @7C?]/8#  
  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5+{~k~4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Ckelr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U!0 Qf7D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tc_D8Q_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税金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 pX nY=  
  A.土地增值税 8\85Wk{b  
  B.增值税 &?-LL{W{  
  C.消费税 D~< 3   
  D.营业税 2I 2#o9(Ar  
   axRzn:f  
  【答案】B RuW62QSq  
  【例题·计算题】某市区汽车轮胎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年实现轮胎不含税销售额9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购进各种料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2400万元、进项税额408万元;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3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7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2年,共计租金48万元。签订合同时预收半年租金12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月收取。消费税税率3%。 41d,<E  
  要求: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cvf@B_iN9  
   (Nky?*  
  【答案】 7d7"^M  
  (1)应缴纳的增值税 GCf3'u  
  [9000+46.8÷(1+17%)]×17%-(408+50×7%)=1125.3(万元) S;582H9D  
  (2)应缴纳的消费税 UP@a ?w  
  [9000+46.8÷(1+17%)]×3%=271.20(万元) yWs_Z6b  
  (3)应缴纳的营业税 HhmC+3w.7  
  12×5%=0.6(万元)  QTN _Z#'  
  (4)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4|&7j7<u  
  城建税=(1125.3+271.20+0.6)×7%=97.80(万元) \Lz2"JI  
  教育费附加=(1125.3+271.2+0.6)×3%=41.91(万元) tPT\uD#t  
  (5)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合计=271.20+0.6+97.80+41.91=411.51(万元) @Gs*y 1  
  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 7*7Z&1*3  
  (1)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Ew4>+o!  
  (2)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即企业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iCR68e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 FO1b*  
  5.扣除的其他支出 suh@  
  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V7zF5=w  
  (三)扣除项目的标准——共17项 7VF^&6  
  1.工资、薪金支出★★★ N@ M (Iw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g[rxK n\Z  
  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LFRu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kp4*|$]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 5aF03+ko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W5eT!/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k~(j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sqh PS<>  
三项经费
会计计提
税法规定
职工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AnbY<&OC1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职工福利费
工资总额×14% !bnuCc  
(新会计准则不采用计提方法)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总额×2.5%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社会保险费★ ^lqcF.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C] <K s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z2m%L0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N0@&eX|$i4  
  4.利息费用★★★ sckyG  
  (1)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V}tDN7c  
  (2)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O7#ECUH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0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万元。经某注册会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借用期限10个月,支付借款利息3.5万元。该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RLypWjMx$  
  A.21    "t<$ {  
  B.26 U/ncD F%C  
  C.30   sOSol7n  
  D.33 gI&& LwT 4  
   >IW0YIQy,  
  【答案】B U _~lpu  
  【解析】银行的利率=(5×2)÷200=5%;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借款利息=60×5%÷12×10=2.5(万元);超标准=3.5-2.5=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5+1=26(万元) +$MNG   
 5.借款费用★★★ ZQT14.$L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xw*T? !r=V  
  (2)企业为购置、建造同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l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uiO7sf6  
扣除标准
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 pV#~$e  
(费用化利息,且在标准之内)
① 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Y!9)~f}7X  
②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 _qH+ =_R  
③企业为购置、建造同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l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u,:GJU  
不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利息)
①企业为购置、建造同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l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Zho d%n3  
②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上部分,不准予扣除 / r #.BXP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N\?N9"  
   1 l'Wb2g>A  
  【答案】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 = 22.5÷9×2 = 5(万元) :t\pi. uWt  
  【解析】固定资产建造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利息,不得扣除;竣工决算投产后的利息,可计入当期损益。 '`q&UPg]  
6.汇兑损失 (F$V m  
  汇率折算形成的汇兑损失,准予扣除. .:tAZZ  
  7.业务招待费★★★ k zhek >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Ul ]e/  
扣除最高限额
实际发生额×60%;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 ^CUeq"GYoZ  
实际扣除数额 AZ)H/#be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的60%孰低原则。 4h>Dpml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分两种情况: !>B|z=  
(1)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40万元:40×60%=24万元;税前可扣除10万元 ;z;O}<8s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15万元:15×60%=9万元;税前可扣除9万元 y]5O45E0  
  【链接】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是相同的。 8(UUc>g  
  【特别提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7:U^Ki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能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提依据的是( )。 JcEPwF.  
  A.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 h|1H  
  B.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Z(p kj  
  C.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 ^[}^+  
  D.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 UQ#"^`=R<  
   o5gt`H"  
  【答案】A i]8HzKuiW  
  【例题·计算题】企业2008年全年实现收入总额8000万元,含国债利息收入7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38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rJkxU{  
  (1)12月份,以自产公允价值47万元的货物清偿应付账款50万元,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5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存货成本; :N D5po#(  
  (2)12月份转让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收入6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35万元也未转销; l~,5)*T  
  (3)12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1hj']#vBu  
  (4)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45万元。 SMVn2H@  
  要求: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V`Z-m-V~1  
   &g R+D  
  【答案】 $:V'+s4o  
  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8000-7-20-38+47+23=8005(万元) V6Kw71'9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8005×5‰=40.025(万元) Q=lQy  
  45×60%=27(万元)<40.025,准予扣除27万元 S[rz=[7{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7=18(万元) !T/ ^zc;G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K1Ms  
  (1)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bCY8CIF  
  (2)广告费条件: R]e?<,"X  
  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J 4XM(  
  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zE,T@c  
  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lz.ta!6  
  (3)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K  
扣除最高限额
销售(营业)收入×15% |Id0+-V ?  
实际扣除数额 d@~Hp?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孰低原则。 H%`Ja('"p  
例如: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广告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15%=300万元。 ZI4[v>  
(1)广告费发生200万元:税前可扣除200万元 p9k' .H^:_  
(2)广告费发生350万元:税前可扣除300万元 A{mv[x-XN  
超标准处理
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ohqi4Y!j/~  
  【链接1】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是相同的。 -@{5 u d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这里实质是租赁)、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03)[u{8  
  【链接2】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再区分扣除标准,按照统一口径计算扣除标准。 @l:\0cO  
  【链接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这与职工教育经费处理一致。 B2Qt tcJ  
  【链接4】广告费不再按行业确定扣除标准,而是按照统一比例。 SW|{)L,  
  【举例·计算题】某制药厂2008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转让技术使用权收入200万元,广告费支出600万元,业务宣传费40万元,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所得是多少? Pu dIb|V2  
   n46H7e(ej\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3000+200)×15%=480万元 P!@b:.$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600+40=640万元,超标准640-480=160万元 3B#qQ#  
  调整所得就是160万元。 b6sj/V8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2TB>d+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f QSP]?  
  10.保险费★ o.IJ4'}aN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Vvk1 D(  
  11.租赁费★★ wlk{V  
  租入固定资产的方式分为两种:经营性租赁是指所有权不转移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F]kn4zr  
  (1)属于经营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83%18b  
  (2)属于融资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租赁费支出不得扣除。 -0rc4<};h  
  【例题·单选题】某贸易公司2008年3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租金1.2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1.5万元。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 )。 OKs1irt5  
  A.1.0万元 9?$Qk0jc  
  B.1.2万元 "J|{'k`  
  C.1.5万元 ^ Q]I)U  
  D.2.7万元 aMdWT4  
   7M;7jI/C  
  【答案】A (/TYET_H  
  【解析】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1.2÷12×10=1万元。 ,TL 8`  
  12.劳动保护费★ -?L~\WJAL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M4[(.8iE  
  13.公益性捐赠支出★★★ ~>v v9-_  
  (1)公益性捐赠含义: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qzD<_ynA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6 U|An*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pqnF53  
  (3)公益性杜会团体确认条件:9项,了解。 -I dW-9~9  
  税前扣除方法: 2wR?ON=Q  
捐赠项目
税前扣除方法
要点
公益性捐赠
限额比例扣除 C s XV0  
  
① 限额比例: 12%; LY Y3*d  
② 限额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 yOHVL~F  
③ 扣除方法:扣除限额与实际发生额中的较小者; LbCcOkL/@@  
④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XdS&s}J[I  
非公益性捐赠
不得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应作纳税调整 _Q XC5i  
  【链接1】公益性捐赠包括货币捐赠和非货币捐赠; 66ULR&D8  
  【链接2】与流转税关系:企业将自产货物、外购的原材料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Sep/N"7~t  
  【链接3】从2008年起,原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关于公益性捐赠的规定均不适用。 (R^X3  
  原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于中国境内的公益性捐赠,全额扣除;内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的公益性捐赠,按应纳税所得额和规定比例税前限额扣除。 L\;n[,.  
  【链接4】按现行政策,公益性捐赠没有全额扣除的规定。 Egy#_ RT{  
  【例题·单选题】某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40万元,未调整捐赠前的所得额为5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M}d2LXB  
  A.12.5万元 ')eg6IC0&T  
  B.12.55万元 Z SWKVTi  
  C.13.45万元 a}(xZ\n^D;  
  D.16.25万元 .8[*`%K>  
    【答案】B cg`bbZ  
  【解析】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40×12%=4.8(万元), 实际公益救济性捐赠为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捐赠=4.8万元,纳税调整额=5-4.8=0.2万元。应纳税额=(50+0.2)×25%=12.55万元 D@.+B`bA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u*n%cXY;J/  
  (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Uz sC_  
  (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j _]#Ew\q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i`k{}!F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Y|t,x;  
  16.资产损失★ j >pv@D  
  (1)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wz[Xay9jW  
  (2)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mf4C68DI@u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08年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32.79万元(含运费2.79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8万,税前扣除的损失是多少? p;nRxi7'  
  [答疑编号811140404] ^HiI   
  【答案】32.79+(32.79-2.79)×17%+2.79÷93%×7%-8=30.10(万元) \3K%>   
 17.其他项目★ C?OqS+  
  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准予扣除。 V.\12P  
  【总结】汇总上述有扣除标准的项目如下: ^&[Z@*A8#  
项目
扣除标准
超标准处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当年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
当年不得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利息费用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当年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当年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年不得扣除;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wlC7;u  
  
当年不得扣除
  ☆经典例题 mCb1^Y  
  【例题·单选题】下列支出中,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的是( )。 k`aHG8 S\  
  A.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向银行借款的利息 4eD>DW  
  B.诉讼费用 kH4xP3. i  
  C.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 $0[t<4K`yn  
  D.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rl/]Ym4j  
    【答案】B I 0vJJP#  
  【解析】A选项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向银行借款的利息,属于资本化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C选项对外投资的固定资产已转为被投资方资产,投资方不得计提折旧费;D选项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yxx9h3  
CpGy' Ia  
  四、不得扣除的项目 Sm5 T/&z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 'l|ws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8?l /x  
  2.企业所得税税款。 TmEJ!)*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U7{EfUJdx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 Z]]xR[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Q0j4 c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ov$S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 ULjK*)R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N(9n X}%)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有( )。 ]=Tle&yM+T  
  A.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 YP4lizs.  
  B.行政性罚款 L9} %tEP  
  C.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hs~  
  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z%lLbKSe  
   8~!9bg6C  
  【答案】BCD fUKi@*^ZUa  
_D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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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亏损弥补 =N^j:t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wQw&.)T  
  【补亏政策的应用】 N= G!r  
  亏损实际上是所得额小于0。所得额减去不征税的、减去免税的和各项扣除以后,剩下的部分要交税,如果剩下的小于0,则是亏损。 WB|N)3-1  
  亏损的基本规定,后转5年 6|10OTVu`  
  【举例说明】 [,TK"  
  假定内资企业2002年为投产年度一直到08年。每一年的经营情况是02年亏损150万,03年亏损30万,04盈利20万,05盈利70万,06年盈利40万,07年亏损10万元,08年盈利55万。 'z$!9ufY,  
LUKt!I0l  
【举例】某公司08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是320万,没有其它调整事项,经税务机关核实07年的亏损额为300万,弥补后还剩下20万所得,但需注意20万所得乘税率时不能轻易的用20%的税率。20%的税率是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没有小型微利企业所具备的要求,即使所得额很低,也需按企业所得额的税率乘以25%来进行操作。 4S\St <  
Vg^,Ky,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f7v|N)  
%pUA$oUt  
g!I0UAm  
  资产是由于资本投资而形成的资产,对于资本性支出以及无形资产受让、开办、开发费用,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采取分次计提折旧或分次摊销的方式予以扣除。 }!^`%\ %\  
r"$~Gg.%(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8&ND864v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j<PpCL_8%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产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G_v^IM#B=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F8 :6-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y DaFv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v\o@ArX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A|<i7QVY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8dlhL8#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r 3FUddF'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uGY(`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TY 1'#1U;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PM8*/4Cu.5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0$7{nQ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9D{p^hd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 Zm]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d 6=Z =4w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n_eN|m?@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z O.|`+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 V7)<MY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o'z<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WKB K)=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 TAza9a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tE"IE$$1  
  【例题·计算题】2008年4月20日购进一台机械设备,购入成本9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按税法规定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5%,企业将设备购入成本一次性计入费用在税前作了扣除。企业当年会计利润为170万元。请计算企业此项业务应当调整的纳税所得额。 ve*m\DU  
   b0aV?A}th  
  【答案】税法规定可扣除的折旧额为90×(1-5%)÷10÷12×8=5.7(万元) Jl@YBzDfF  
  外购设备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90-5.7=84.3(万元) H:4? sR3  
6g 5Lf)yG  
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eeCrHt4;  
  (一)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 qK,PuD7i"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7CSd}@71\  
  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l5<&pb#b  
  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y[P!  
  (二)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 @ayrI]m#>,  
^-g-]?q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JMCI@Mz  
  (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S&{#sl#e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LLd5Z44v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Z3N^)j8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6tGRh$b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nkTZG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 7"p%c`*;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d#u*Nw Y}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VL8yL`~zc.  
  2.自创商誉。  li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9PWqoz2c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OfHa\Nz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vw$Rnotz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得低于10年。外购商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UK98uS\A  
  【例题·计算题】某市区的一个企业,2008年转让一项两年前购买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购买时是60万元。转让的收入是65万元。摊销期限是10年。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gbT1d:T  
   ;, ^AR{+x  
  【答案】转让过程中应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5×5%×(1+7%+3%)=3.575(万元) gi JjE  
  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60-(60÷10×2)=48(万元) ^$~&e :{  
  应纳税所得额=65-48-3.575=13.425(万元) MxL i'R=  
  应纳企业所得税=13.425×25%=3.3563(万元) ANlzF& K  
j)Y68fKK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4rH:`494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一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qMLg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N&]_U%#Q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Qkx}A7sK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x1 #_~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uTRFeO>  
  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KpfQ= ~'  
  企业所得税法所指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p(pL"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xAu&O\V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k'PNfx\K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s6(1 S  
b&I{?'"%8  
  五、存货的税务处理 \KkAU6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RZTC+ylj  
  (一)存货的计税基础 W ,|JocDq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rKkH"K8n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成本。 LHHDD\X   
  (二)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 P>qDQ1  
D:fLQ 8a  
  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Aa.=  
  (一)投资资产的成本 SoNT12>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成本。 /tu\q  
  (二)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 cnR18NK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5sguv^;C5  
mE"},ksg  
+|6 u 0&R^  
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TA>28/U#  
  1.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Gh3o}z  
  2.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t+2,;G  
   q#*b4q {  
1D2Yued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r"x/,!_E  
TUM7(-,9  
{O  (@}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E2yL9]K2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 @%4tWE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 X$9 "dL  
  根据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在实际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H@V +Q}  
  (一)直接计算法 Ct0YwIR*  
  在直接计算法下,居民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与前述相同,即为: :WAFBK/x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A&7~] BR \  
  (二)间接计算法 < SvjvV  
  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IT0 [;eqR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qN(,8P\90  
  【例l4-1】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Erq% Ck(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I9g!#lbl  
  (2)销售成本ll00万元。 ~v^I*/uY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t:9jU  
  (4)销售税金l60万元(含增值税l20万元)。 \@hq7:Q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N^xk.O_TO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Vc?=cQ'c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2t 1u{  
   \Zmn!Gg  
  【答案】 * $v`5rP  
  (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 48"=,IrM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 ZFa<{J<2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 [FN4_  
  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 7MhN>a;A\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  ];hK5  
  (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万元) oz#;7 ?9  
  (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 uM74X^U  
  (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 N] 7#Q.(~  
  【例l4-2】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4wIfI83K,  
  产品销售收入为56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万;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为6万元;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2.4万元;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86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3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权益性投资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营业外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18万元)。 jb0LMl}/A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JmJNq$2#c  
   o.x<h";  
  【答案】 6[SE*/E@L  
  (1)560+80+6+34+10-400-32.4-66-86-20-25=60.6(万元) kbKGGn4u  
  (2)权益性投资调增所得额=34÷(1-15%)-34=6(万元) Ub%1OQ  
  注意:按新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所以,例题中此业务不应当补税。 I>( -&YbC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30×50%=15%(万元) 8D1+["&  
  (4)捐赠扣除标准=60.6×12%=7.27(万元) oC >l|?h,  
  实际捐赠额18万元大于标准7.27万元,按标准额扣除。 Q|i`s=|  
  捐赠额应调增所得额=18-7.27=10.73(万元) .jvRUD8A7  
  (5)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6+6-15+10.73)×25%-34÷(1-15%)×15%=9.58(万元) 3v@Y"I3;  
  下列各项中,既要调整纳税年度会计利润,又要调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y-=YXqj  
  A.税收滞纳金、罚款 *$EcP`K$  
  B.以自产货物对外捐赠未确认的收入 GK8x<Aq%z  
  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查出的当年未入账收入 uZkh.0yB  
  D.选项C收入补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R_RKyXzo  
   M;zJ1  
  【答案】CD O\ph!?L  
  【解析】选项A、B属于税法与会计在扣除方面存在差异的项目,只需在交税时作纳税调整,而不需要调整会计利润。 BIeeu@p  
  【例题·计算题】某白酒酿造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2008年度实现白酒销售收入7400万元、投资收益11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共计7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 130万元,已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32.5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公司据此按税法规定予以补税: d|RDx;r l8  
  (1)“投资收益”账户记载的110万元分别为:从国内其投资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分回利润40万元(被投资方税率25%);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税后收益50万元,已在国外缴纳了20%的企业所得税;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20万元; i)mQ?Y#o  
  (2)2008年4月20日购进一台机械设备,购入成本9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按税法规定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5%,企业将设备购入成本一次性在税前作了扣除。 e!.r- v9  
  (3)12月10日接受某单位捐赠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企业未列入会计核算; R4q)FXW29  
  (4)“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的通过非营利组织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50万元和直接向南方雪灾捐款30万元,已全额扣除。 ?^3Q5ye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z57|9$h}w  
  (1)计算机械设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 Jg%}o  
  (2)计算接受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l#F<@5  
  (3)计算对外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Y. }8lh eH  
  (4)计算该公司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gaa;PX  
  (5)计算该公司2008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7$V>|  
   SRBQ"X[M2  
  【答案】 XTPf~Te,=  
  (1)外购设备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z3 Ro*yJU  
  =90-90×(1-5%)÷10÷12×8 0DgEOW9H  
  =84.3(万元) JtGBNz!"  
  (2)接受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tG}cmK~%  
  =50+8.5=58.5(万元) V1!;Hvm]+  
  (3)对外捐赠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Q]"u?Q]  
  【解析】本题所述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的问题,注册会计师首先将企业账目处理中的不正确之处进行账簿调整,账簿调整之一,90万元计入“固定资产”、5.7万元计入“累计折旧”;账簿调整之二,接受捐赠58.5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然后再进行纳税调整 ~L ufHbr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会计利润×12% b0ablVk  
  =(130+58.5+84.3)×12%=32.74(万元) t) h { w"v  
  实际公益捐赠额=50(万元) ?K/N{GK%{  
  实际公益捐赠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32.74=17.26(万元) BkcA_a:W  
  直接捐赠不得扣除。因此对外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pbRUMH   
  =17.26+30=47.26(万元) />[X k  
  (4)该公司2008年境内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T;NoWO +  
  =130-20-40-50+84.3+58.5+47.26 'H.,S_v1x  
  =210.06(万元) 'awZ-$#  
  (5)公司2008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By`FW Y  
  =210.06×25%+50÷(1-20%)×(25%-20%)-32.5(预缴) -/z#?J\  
  =23.14(万元) _|qs-USA  
   jZLD^@AP  
  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4!^flKZQ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抵补: Wi3S t`$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3mOn& (1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y,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 pR*)\@ma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Weu%&u-  
【例l4-3】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8Kl`2sw;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6-vQQ-\  
  e~iPN.'1  
  【答案】 R}VEq gq  
  (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P]wCC`qi  
  应纳税额=(100+50+30)×25%=45(万元) gHe%N? '  
  (2)A、B两国的扣除限额。 XEvDtDR  
  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30)]=12.5(万元) 'X@>U6s  
  B国扣除限额=45×[30÷(100+50+30)]=7.5(万元) "FfIq;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l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高于扣除限额7.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i!+ Wv-  
  (3)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45-10-7.5=27.5(万元) #k*P/I~  
~w9.}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净收益32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国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只按20%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计算应补税额。 i$b Het  
  [>y0Xf9^  
  【答案】 1j":j%9M  
  ① 可抵免税额的限额=32÷(1-20%)×25%=10(万元) X!/o7<  
  ②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2÷(1-20%)×20%=8(万元) g (:%E  
  ③ 境外收益应补税额=10-8=2(万元) k6mC_  
;S_\- ]m&g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lX*IEAc  
  上述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_}Rz JKl@  
  上述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5(V'<  
e+ckn   
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U6M3,"?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t 7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PVr;&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wYOO(!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h..D1(M  
  财产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Z+?V10$  
c4AkH|  
第七节 税收优惠 @M!Wos Rk  
%e,X7W`'2  
u{SJ#3C5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d 5z?QI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M^twD*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gE6KE<?p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R ff3$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aO'lk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Yo$NE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n fU\l<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EX.`6,:+2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o94w^'^$b  
KNZN2N)wR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O?I~XM'S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wf[B-2q)  
~ d!F|BH4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b/qcu_|-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 A,4 |UA?-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l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paG^W&`;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X\dPQwas M  
`*`@ro  
  四、加计扣除优惠 DL:wiQ  
  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eNh))]  
  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O%KP,q&}Y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l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V`sg.!  
?%Pd:~4D  
  五、创投企业优惠 qbwX*E~ ;  
  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Y(K!n  
  创投企业,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 ]DJz  
  例如:甲企业2008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09年12月31日。甲企业2009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 }#3'72  
cGVIO"(VP  
  六、加速折旧优惠 (4WAoye|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采用以上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是指: `l0&,]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4Sq[I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tAM t7p-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x?unE@?\S  
bQ3EBJT{P  
  七、减计收入优惠 p[zKc2TPk  
  减计收入优惠,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e{<r<]/j  
  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k{ru< cf  
  上述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9O.okU  
JQt Bt2  
  八、税额抵免优惠 ? V0!N;  
  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G; *jL4  
0F495'*A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5/ee&sJR  
,+gU^dc|hq  
  十、非居民企业优惠 `<z"BGQ  
  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R2 I 7d'|v  
L/U^1=Wi*O  
  十一、其他优惠 Id/-u[-yo  
  (一)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 =y$|2(6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l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XIAHUT5~J  
  (二)“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过渡政策 E W {vF|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zO)J`z>  
  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hPP,D\#  
  (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z~S(OM@olJ  
   根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ka^sOC+Y  
  【例题·多选题】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优惠方式包括( ) :&{:$-h!  
  A.加计扣除 ~T{^7"q\  
  B.加速折旧 r}1.=a  
  C.减计收入 w4m)lQM  
  D.税额抵免 '>wr _ f  
   r^m8kYezQ  
  【答案】ABCD t Lz,t&h  
  【例题·多选题】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R@+%~"Z  
  A.企业购置并使用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R}dlBASW  
  B.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70%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 9uNkd2 #  
  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减计收入10% +p%!G1Yz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残疾人工资的50%,加计扣除 \x,q(npHi  
  =Z3{6y}3p  
  【答案】ABD
离线caro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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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源泉扣缴 X#|B*t34  
aw\\oN*  
_:B/XZ  
  一、扣缴义务人 Vw^2TRU  
   V+A9.KoI  
  二、扣缴方法 G`_LD+  
  4.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t+ ,'  
   C V{kP8#  
"}ms|  
第九节 特别纳税调整 m>H+ noc^  
Z8X=Md8=  
Cj ,Yy  
  一、调整范围 &zxqVI$4  
  特别纳税调整的范围,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f3[I3;K  
  上述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R 2{kS  
  (一)关联方 va>u1S<lO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具体指: 1[; 7Ay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V>$A\AWw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 ycTs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xzZ2?z Wi  
  (二)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业务的税务处理 k3HPY}-  
  4.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z f rEM  
  7.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_h  V1:  
  税法规定对关联企业所得不实的,调整方法如下: Skb d'j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EO_:C9=d{  
  2.再销售价格法 B"@3Qav3  
  3.成本加成法 8NE+G.:G  
  4.交易净利润法 s9Tp(Yr,k  
  5.利润分割法 TbUouoc  
  6.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d7f{2  
rT&rv^>f  
  二、调整方法 z(8:7 G  
k Y}r^NaQA  
  三、核定征收 yGxAur=dE  
   @26gP:Um  
  四、加收利息 i-<1M|f  
  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fLtN-w6t  
   vhEqHjR:  
R2e":`0I  
第十节 征收管理 v_ U$jjO1  
D(' w<9.  
eTe Z^G  
  一、纳税地点 ep$C nBwE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企业注册登记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 qU}-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dbE]&w`?d  
K&\ q6bU  
  二、纳税期限 8JFns-5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A"V($:>U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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