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Wq,UxMz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niA{L: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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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UiGC K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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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8=2)I. MaMs(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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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w6wXe_N+M i,)kI [n:R]|^a 附件一:
g8qN+Gg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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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L3kms6ch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Y.}n ,y|J}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5k\61(*s 3、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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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sw$OnVb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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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ZAiQofQ:2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J7l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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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wVUY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EL+}ab2S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_?>3c}L r-!8in2 附件二:
YHAy+S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cmj?y()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goxgJOiB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F-ijGGL# F5*Xx g}N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IYE
"0)wJ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7Y$p3]0e+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Y]Xal
1、转会申请函; A46y?"]/30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b*p:el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Ol/r=/& 三、注意事项 N}^\$sVu_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p oNQ<ijK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