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B_;W!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S 6e<2G=O 特此通知。
+RIG8w]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CE :x;!}cd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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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8^U!"~E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tHS+]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Bvbv~7g( 53y,eLf \SB~rz"A 附件一:
8J60+2Wa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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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j g? 7%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FmU>q)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e>.hfrs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rL+K Sb 3、身份证复印件;
}(}+I}&~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hAHZN^x&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X >sG)0S~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YS$?Wz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b1VY4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3R%GNw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k_A. aYe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2cJ'n/L Q/e$Ttt4J 附件二:
7|~j=,HU+Z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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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vQ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F"7dN *7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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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IMY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Qa6mt2h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vIk;x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Qp #utC0s 1、转会申请函; l.tN
q$3pS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n0o'ns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SG6@Rn*^ 三、注意事项 H^Th]-Zl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C %l!"s^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