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WN{8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x?:WR*5w 特此通知。
ex'd^y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 t>N(e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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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L,s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VHi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LN?T$H &BG^:4b j0=`Jf 附件一:
i= ~HXr}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WhcY*R2 U~Ni2|}\C9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b=`sUn<X+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xQj2?_z*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m
oFK/5cJ 3、身份证复印件;
s]L`&fY]O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hx)Ed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V QPq+78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yu#Jw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Yr-,0${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x18ei@c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t=XiSj\n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Rr%]/% Lrq+0dI 65 附件二:
wH|\;M{0V1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SwC,=S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tjDVU7um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p*Q"<@n GgA =EdJn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CG=#rc]vz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H1\~T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BU 1、转会申请函; J'@I!Jc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GT0x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8"oS1W 三、注意事项 5 Nl>4d`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WgE~H)_%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