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XF/hhGE_y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WtSlD9 h 特此通知。
V[|k:($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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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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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E!r\Ab "jl`FAu)q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H~qY7t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H%c{ }F HQ|{!P\/?U Y0OVzp9 b 附件一:
Ks7kaX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PI")^` wa9{Q}wSa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XN'X&J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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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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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Y/$aT 3、身份证复印件;
-aMwC5iR@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 =#FFz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1<9m^9_ro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fdK~A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oBSf+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7<ES&ls_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HaamLu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w3IU'(|G ">RDa<H] 附件二:
'uOp?g' 7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3?(||h{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_^ @}LVv+E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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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5# l:kF0tj"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sXSZ#@u,WN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8eoDE. }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SY
2B\TV 1、转会申请函; WS0RvBvb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eVWnD,'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D9&FCCiUE 三、注意事项 .es= w=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Nq$~aAm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