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sCAR=5v\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I+",b4 特此通知。
88 l,&2q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h55>{)(E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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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U</ J{tVa(.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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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X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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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Akl CT p!di| 附件一:
=cn~BnowY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8W -@N xA #H0?a]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f$NzJ}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b\giJ1NJB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CGZ^hoh/ 3、身份证复印件;
56{I`QjX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LT_iS^&1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3sbK7,4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h1f8ktF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d8A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MhxDV d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au$"B/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C,O .~mCXz<x 附件二:
Z 0*%Rq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H~o <AmE0!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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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62\&RRB
i %|+E48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W)4QOS&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O3qM1-k}S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X3B{8qx_> 1、转会申请函; B42sb_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ZnfNQl[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F]_cbM{8/ 三、注意事项 =k{`oO~:9+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SBBvnPLI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