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Ed1y%mR>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WTL:dk 特此通知。
C/q!!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sV]I]DR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qBmt># [6\b(kS+ ULzrJbP'7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A
(+%DZ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vywpX^KPv cT
nC @jKB[S;JSn 附件一:
+77B656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M[QQi2:& #j)"#1IE2W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D"&Sd@a{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I}r=
Em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Q\G 3、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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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JgBC:t^\pV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Zx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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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s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t0JfDd6Ky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k&17 (Tv$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Y;ki
U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4BvDZDk`B #tA/)Jvi 附件二:
@]Lu"h#u=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xL"O~jTS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6 !wk5#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DTHWL /|isRh|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nApRC)0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S:1g(f*85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F.wV0 1、转会申请函; ?/8V%PL~$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B?cF9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Gr#WD=I-} 三、注意事项 -,2CMS#N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z, n[}Q#u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