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ldBl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k@2@%02o9C 特此通知。
HR?a93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o7:"Sl2AD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OF2O} #w)D ml kmsgaB7?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I[uD)$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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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q@XCGei 附件一:
Hb9r.;r<EW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Be0v&Q_NK \YF'qWB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dxWG+S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cI _$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x*F_XE1#M 3、身份证复印件;
GG`;c?d@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C1yqkIa`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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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C;rK16cn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K[6Ai=We}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Kdb:Q0B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Jd/XEs?<q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CLY>M`%?+p T9Pu V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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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m9f[nT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BQ77n2(@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je~gk6}Y mF]8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u=!n9W~"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Vb8{OD3PK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iJ~e8l0CA 1、转会申请函; (C8r^m|A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YH$whJ`W0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DP7B X^e 三、注意事项 >U'gQS?\]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jD'$nKpg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