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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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dhH;gt.I 特此通知。
rAatJc"0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dZ8;Fy4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U5wTGv4S| )%|r>{ |\p5mh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7S:l9;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S^g]:Xh& .5k^f5a Ard
J."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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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l_sg)Vr/b WA$ p_% r=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k*9%8yi_ U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KH)pJG|NY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n1`T#%e 3、身份证复印件;
= P8~n2V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y`k$20"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o;'4c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huq t|S*9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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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E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EreAn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D; yd{]<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B#H2RTc )ldUayJ 附件二:
<wqRk<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D99N#36PU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l2M/,@G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H!^C 2 jM[f[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V?WMj
$l<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4jD\]Q="1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
%)L&W_ 1、转会申请函; n
K0hTQ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F_~6n]Sr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a#6,#Q" 三、注意事项 9M19UP&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K;kLQ2)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