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gTiDV{Ip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0]NjsOU= 特此通知。
A qE,zW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r+\it&cW+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Bxz{rR0XV J6\<>5A? (9'MdH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iZ)7%R?5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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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S 附件一:
Hk$|.TjzI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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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 %p^C,B{7w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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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m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B*K%&w10~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 eC" 3、身份证复印件;
SlsMMD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O^|,Cbon6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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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q4nQ/eP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67Ge}6*2pd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7zpwP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dzggl(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W:hR81ci Yb414 K 附件二:
{h|3P/?7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TqcV8Q~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T%-F,i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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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7Uh@K}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AaKILIIQZ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C[ <&%=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Cj]
j- 1、转会申请函; In:h %4>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aN@)=h}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t55CT6Se 三、注意事项 $Iv*?S"2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V|<qO-#.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