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g. :MQ8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K3La9O)> 特此通知。
@[n2
dmj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5fU!'ajaN7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Dnusp7e jeY4yM 1UC2zM"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4;?1Kb#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_qx|(P|t OMl8 a B9 j6`6+W=S( 附件一:
oz Vpfs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7}gA0fP9 #g,H("Qy({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x<8
\-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q.)2o#Q.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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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ta 3、身份证复印件;
_\p`4-.V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sc<kiL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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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T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5@K\c6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EH(tUwY%{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S4#^@}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hD\a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t/ A:k RTA%hCr! 附件二:
bG52s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SF0Jb"kS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8/VSs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HoSj>HS e!6eZ)l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Ec+22X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9?81d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Ks|gL#)*Ku 1、转会申请函; Tu==49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D^$]>-^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X@cSP7b 三、注意事项 .-J`d=Krp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Q<dba12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