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会协[2010]55号
R-6km Tex> 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管理,本协会制定了《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i4<n#]1!t 特此通知。
kS62]v] 附件一:《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b"(bT6XO! 附件二:《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qs}H" 9w
<k1j |@rYh-5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LHMA-0$ ?)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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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OPB4C' 附件一:
"y-/ 9C 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须知
YR"IPyj MZt&HbD-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登记入会材料
[Qn=y/._r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t-B-(D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XZ4H(Cj 3、身份证复印件;
Ai~d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二张照片粘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另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以备制作证书)。
Ubv_a 二、审核和批准入会
k&= iye(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入会,并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oz'^.+uvE 三、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tfhF#'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00—4:00(节假日除外)。
ub-vtRpm 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地址:上海市定西路1118号2楼)。
ug?#Oa 联系电话:62404646、18939819546。
l8 XY \eCQL(_ 附件二:
s x) x7 非执业会员转会须知
S~ZRqL7ZO 一、非执业会员跨省级行政区域转入本市须提交如下材料
ogJ>`0 +J 1、原所在省级协会出具的同意转会的函,并加盖原所在省级协会公章或转会专用章;
G3D!ifho.# *40Z}1ng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基本情况表》;
txix
=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pW5PF)([ 二、非执业会员由本市转往其他省级协会须提交如下材料 SXRND;-W8 1、转会申请函; $ItPUYi";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 98%6Z8AS6U 3、新版非执业会员《会员证》。 0E`6g6xMS 三、注意事项 ;f[@zo><r 非执业会员须通过年度检查方能办理转会手续。办公地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6楼); 89fl\18% 联系:021-642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