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熟悉)
[yvt1:q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p_gA/. v= D{W
SKn 一、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a+'}XEhSC: (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各类
F7V6-V{_ 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
|Z!@'YB 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
>\&= [C 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
#AvEH=: (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7y>(H<^> 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c-`37. J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O /T?H 3F
uCW 三、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khnl9~+ Ri[S<GOMii 四、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Ac~2<V +/(|?7i@ +#9xA6,AE (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按税种划分(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DV\23{G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i<bxc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7\f{'KL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MN\i-vAL8 【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 )。
_~:j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