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186阅读
  • 0回复

[知识整理]【2015年税法核心知识点】营业税纳税人范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12-08
营业税纳税人范围 if|5v^/  
S W%>8  
一般规定 D5P-$1KPt  
h$!YKfhq}  
~Dq-q6-@t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的纳税人。 |7c],SHm  
(1)劳务——提供或接受方在境内;          (2)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接受方在境内; zP #:Tv'  
(3)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在境内;  (4)转让或出租不动产——不动产在境内; K9%rr_ja!  
`+n#CWZ"Y  
特殊规定 C78g|n{  
v9:J 55x  
QjY}$  
1.铁路运输的纳税人:(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2)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4)铁路专用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企业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5)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Sc>mw   
2.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Um8`]FVg  
3.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