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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预习】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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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11-07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w%1-_;.aU6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B@j2^Dr~!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Y6 <.]H  
  2.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FW"n+7T  
  3.应纳税额的计算 ?ESsma6  
  纳税人如果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消费税; yQcIfl]f  
  纳税人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u']}Z% A9`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ZsdCQc{`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y.~IQN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prEI9/d"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3*zywcTH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 Dab(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cY^'Cj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5[y+X|Am  
  (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H-,p.$3}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xs6k r  
  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其二是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只要不符合上述条件,都不能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行税务处理,只能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T@jv0/(+  
  2.代收代缴税款 @?JFqwq!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个体经营者除外)负有代收代缴义务,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F\SD\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HDO_r(i  
  3.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计算  |b4f3n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h_HPm h5  
  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r]0>A&,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e{e ?,[  
  (2)复合计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C(5y)0X  
  (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XL7||9,(h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dY{qdQQ}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0qq>(K[  
  3.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g#P^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y?V^S;}&]  
  这里考生应熟悉已纳消费税扣除的限定范围,详细内容请参看教材149~150页: MTip4L W9  
  【提示1】即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4个税目外,其余税目有扣税规定。 =O/v]B8"  
  【提示2】新增内容:对外购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准予扣除已纳的消费税。 ^[&,MQ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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