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ZeG_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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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3T|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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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s 6![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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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ySt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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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_fZZ_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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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确认 Bi@&nA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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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0i8LWX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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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C>[U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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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J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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