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mGC! 7^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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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gCP f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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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SLjSNu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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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P>w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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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vD91t/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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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确认 O!ngQ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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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iji2gWV}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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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Z9p`78kY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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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M9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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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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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计量 +<$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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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Nu4PY@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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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z$b'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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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y"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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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ZB'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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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3e1 7d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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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3c[< #]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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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7O.}R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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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h$_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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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r 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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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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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Y:KIaY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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