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及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2009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5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贵州实际,特制定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及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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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报名条件  O@V%Cu    (一)现行考试制度的报名条件: 
 )wvHGecp*    已取得2005年度至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任意科目单科合格成绩者(以下简称老考生)。 
 v\tEVhm     (二)新制度的报名条件(以下简称新考生): 
 45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5EdX    1、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 
 *)M49a*UD    2、具有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v59dh (:`Z    二、免试条件  )3Z	^h<"j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贵州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注考办)提交相关免试资料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上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注考委)办公室核准后,批准免试。 
 BZ54*\t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K%v1xZ    1.老考生考试科目为五科: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A8+@\R    2.新考主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ZM4F?x    考试范围:全国注考委发布的2009年度《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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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l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R36w^c3    1.考试方式:单人单桌,分科、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简体中文字方式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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