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及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2009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5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贵州实际,特制定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及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如下: 
 =1h>	N/VJ    一、报名条件  e?eX9yA7F    (一)现行考试制度的报名条件: 
 Pqb])-M9p    已取得2005年度至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任意科目单科合格成绩者(以下简称老考生)。 
 GXx/pBdy[4    (二)新制度的报名条件(以下简称新考生): 
 
ICXz(?a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yZ57uz    1、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 
 `=rDB7!$yL    2、具有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i	79;;9M    二、免试条件   e6igx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贵州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注考办)提交相关免试资料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上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注考委)办公室核准后,批准免试。 
 +hKH\]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8cv [|`<    1.老考生考试科目为五科: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S#nA:E    2.新考主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c;1Xu1    考试范围:全国注考委发布的2009年度《考试大纲》。 
 _4MT,kN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g;PZ$|%&s>    1.考试方式:单人单桌,分科、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简体中文字方式解答。 
 Y"Y+U`Qt    2.考试时间:  UA$Xa1    (1)老考生  0@*EwI    8月28日 下午 14:00——17:00 审 计(考试时间180分) 
 5W~-|8m    8 月29日 上午 9:00——11:30 税 法 (考试时间150分) 
 coFQu	;i    下午 14:00——17:30 会 计(考试时间210分) 
 \,G7nT    8月30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考试时间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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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yd    下午 14:00——17:00 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180分) 
 o? {rPFR    (2)新考生:2009年9月19日至9月20日 
 e	x`mu E    3.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分数线。 
 6I,4 6	XZ-    五、报名办法和报名费用  /6a617?9J    1.老考生:可报考剩余所有科目或一科,也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科目。 
 XH{P@2~l    2.新考生: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任意科目。 
 R=u!RcvR    3.已持有IC卡的考生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未持有IC卡的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报名。 
 mYiIwm1cb(    4.报名费:每科交纳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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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实行网上报名试点,考生可在贵阳会计网首页登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9q|36CAO_    报名时不能分别在不同报名点重复报名。否则,报名信息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zY~")|R(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IL2OVL X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w-`:
d?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六、日不休息)。  GMRFZw_M    2.报名地点:贵阳市会计大厦(花溪大道北段198号) 
 +_E96`P    七、考试用书订购和准考证发放  ]@bu%_s"    1.教材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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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由全国注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发行。各市州地考办组织本地区的征订、发放。在征订前,应搞好预订工作,将预定数及时报省考办,由省考办向全国考办订购。 
 -McDNM    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考前辅导班,或翻印复制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出版的考前辅导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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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    为方便应考人员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9年6月起陆续回答应考人员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u*i[A\Y    请考生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的处罚。 
 4c/.#?    2.准考证发放  FfR%@
V'     请考生于8月初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和《应考人员必读》。《必读》中将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h-?ff[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