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VN/v] 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老考试制度并行的办法,分开报名,分开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tCNJ<S@l$ 一、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bXNM.K 划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专业阶段),测试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第二阶段(综合阶段),测试考生执业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3VV(18 调整考试科目。对原设的5个科目分拆、补充和整合后,调整为: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两个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ix+sT|> 调整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V44M=c7E 二、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d* )W3e2{ 新考试制度2009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8!XK[zL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MszX9wl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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