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09]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原考试制度下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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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yL4 -4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keTTZ
1.报名时间和地点 92NC]_jw
报名时间:2009年4月8至14日(双休日除外)。 |3W3+Rn!
报名地点:财政局会计管理科(体育场路18号1号楼201室)。 \6jF{
2.报名要求 v,@E}F~-f1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1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1张(老考生随带IC卡),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表(2009年度)》(见附1)。 GHqBnE{B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