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须知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于今年开始实施,同时,原考试制度继续与新考试制度双轨运行一年。现将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ToJru 一、报名条件 xBG1up<z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E0DEFB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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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2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P>vI' 已取得2005至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任一科目单科合格成绩(或已获准免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2009年可以选择按新考试制度或原考试制度报考(不允许同时报考);没有取得以上单科合格证或未获准免试科目的考生,自2009年起,按照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N8{>M,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P*T)/A%4 (一)新制度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专业阶段考试在连续5年内完成后,综合阶段考试在5年内完成。
5~"=Fm<uD (二)原制度考试仍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5个科目。
6kuSkd$.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时报考全部科目或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er#=xqUY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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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WW0~Tp3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SA7,]&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