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 K[]K53Nk
(1)合营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资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缴清; =Jx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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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方以收购方式出资的,对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一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6+e4<sy[E
(3)担保合同中6个月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债权人提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 o} {-j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结束6个月后可转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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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为6个月; g>T
(6)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f"P$f8$
(7)证交所6个月内安排股票上市 M $uf:+F
(8)支票持票人从出票日起6个月不行使请求付款权丧失;票据追索权6个月丧失 4DM*^=9E
(9)《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x,uBJ
(10)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N|<bVq%
(1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