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进项税额转出及其在所得税中的处理 )>(ZX9diV
XI\P#"
一、自产、委托加工 sXwa`_{
WD >z
1、对增值税的影响: O8k+R@
a797'{j#PI
无论对内(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还是对外(投资、分配、赠送)一律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Ih<.2
1d 1
~`B
2、对所得税的影响: \P;2s<6i\
|"
ag'h
确认为应税收入(特殊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b!JrdJO,DP
#Dp]S,e
「考题举例」2004年综合题(截选): >zo_ }A!
~7>D>!
!
某市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0万元(前有已知条件:对外销售A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金额17.55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适用消费税税率 10%;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8%) .$ X|96~$
|c[= V?AC
销项税额=[17.55÷(1+17%)×40+5×12×(1+8%)÷(1-10%)]×17%=672×17%=114.24(万元) *t300`x
d]K
$0HY
计算所得税时,把672万的视同收入也计算到应税收入总和中去。 Ku?1QDhrF*
{u[_^
二、外购 Wi@YJ
K/0Wp %
1、对外(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同时确认为应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4x-K0
9/h[(qvT
2、对内分为两种情况: !;Vqs/E
qH(HcsgD
(1)购入时知道用于非应税项、免税项目(注意自产和委托加工为什么不包括免税项目?大家思考一下)或是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直接计入成本,在计算所得税时有可以作为成本项目扣除。 aen0XiB6~^
d*_rJE}B
(2)购入时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后来该变用途,包括用于非应税项、免税项目或是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了,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非正常损失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都可以视同改变用途,处理方法是一致的)。税务处理如下: <~zPt&C]V
8`z
① 凭票抵扣情况下(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直接用购入的不含税价格[计入原材料(货物)成本的价格部分]乘以对应的税率就可以作为转出的税额,直接计入成本,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作为成本项目扣除。 6
xLQ
'Pe;Tp>`
② 计算抵扣(农产品、运费、免税废旧物资)的情况下应该用买价、运费和免税废旧物资发票的金额乘以对应的扣除率,作为转出的税额,直接计入成本,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作为成本项目扣除。但如果考试时只告诉了这三种情况下计入成本的数额,需要还原计算,公式如下: /s@j{*Om
oFKTBH:I
转出的进项税额=[三种情况下计入材料(货物)的成本÷(1-13%、7%、10%的扣除率)]×扣除率 E?FUr?-[
DMA`Jx
「原理例题」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举一个完整的购入及改变用途后的处理问题如下: mLfY^&2Pr
eig{~3
购入阶段:某企业1月份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发票1200元。 ?4#UW7I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