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CXz9bhn<4
(gvnIoDl0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Glx{Zu=
FxK!h.C.
第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jjEu
bcuUej: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D(|+z-}M
|=VWE>g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2{l|<'
(yuOY/~k/
第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aA>!p{/x
wK fq'W{
第二章 销售商品收入 @sZ' --Y
nI(w7qhub
第四条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ume70ap}m
`<T4En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TKx>~`
,+v(?5[6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8
ks\-38n1
yD!GgnW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g co;8e_
-R];tpddR5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k+i0@G'C(
f0%'4t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0(ZlpT
%)dp
a
第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bhF{*t#;y
fh1-]$z`~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9|@5eN:N
-cn`D2RP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9X#]Lg?b
~K|ha26W
第六条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zU!9}I1
u9c^YC BM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HKOSS-`5
@'hkU$N)
第七条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0/z$W.!
*h5L1Eq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XS&;8 PO
cL#z
E
第八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4pcIH5)z
&:g1*+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h6 `hP_
"_BWUY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PKUgL}w
CSWA/#&8>
第九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wJgGw5
ehe#"exCB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a-s9<
R Eo{E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0R]'HA>
O_
$ zK
第三章 提供劳务收入 w'xPKO$bzR
o:as}7/^
第十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Pu BE=9,
4QiV@#o: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P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