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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听萌哥讲故事,轻松学注会《经济法》第一季归来 第一集海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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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03-11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会计人生 移动到本区(2014-03-11) —
听萌哥讲故事,轻松学注会《经济法
集海龟 第一季 归来
【第一集】海归
W},b{NT  
【关键词】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物权变动的原因和效力、定金、违约责任 zP;cTF(C  
故事准备要开始了,Are you ready? 3J=Y9 }  
话说,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时间已经到了2020年,凤姐作为一个海归(传言一说是从海南归来,另有传送实际上是从美国归来),意气风发,准备干一番大事业。 ,= &B28Qe)  
想来想去,是准备落户北京呢还是上海呢?经过一番权衡,凤姐选择了上海。原因在于:一是凤姐曾经在上海的世界五百强任职,对这个城市毫无陌生;二是北京空气不好,不利于自己柔嫩细腻的皮肤;三是北京交通拥堵,自己的时间相当宝贵,分秒必争啊;四是上海刚刚成立了自贸区,凤姐认为这是中国为了欢迎她而特意送上的礼物。 ?9X&tK)E-  
更重要的是: Go&D[#  
“浪奔 浪流 万里涛涛江水永不休, ~WpGf,  
淘尽了 世间事 混作滔滔一片潮流, 5&f{1M6l>  
是喜 是愁 浪里分不清欢笑悲忧, !gmH$1w  
成功 失败 浪里看不出有未有。”
kGUJ9Du  
这是在凤姐一直都憧憬有所作为的“上海滩”。 lMz<s  
其实啊,凤姐还是很传统的,想着既然要在上海落户,就要先在上海买个房子,考虑到自己现在“高贵”的身份,先不要太高调,就先在市郊买一个精装修的两房吧。 Y=T'WNaL)0  
于是开始看房………。 KHDZ  
期间,被无良的房地产商骗了N次。让凤姐刻骨铭心的有这么几次: er.CDKD%L  
有一家房产公司的广告上写着:“著名德国设计师设计,哥特式风格,紧邻中央商务区和中心政务区,繁华闹市,只要9888元。”凤姐大喜,赶紧打车过去,一看原来是“楼顶是尖的(叫哥特式风格)、边上有家银行和居委会(叫紧邻中央商务区和中心政务区)、边上有家小超市(美其名曰繁华闹市)”。 "z*:'8;E  
还有一次,凤姐在2路公交车上,突然看见一个大广告牌上写着“回归自然,享受田园风光;便利生活触手可及;浓厚人文学术氛围;拥抱健康,安享惬意;12880元,还在等什么?”。结果去了一看“是郊区乡镇(回归自然,享受田园风光紧),边上有家小卖店(叫便利生活触手可及),边上有家学校(称为浓厚人文学术氛围),边上有家诊所(叫拥抱健康,安享惬意)。”不是一般的坑爹啊。 4W#E`9 6u  
期间,凤姐更是感叹,房价太贵了,中国的房子贵的不得了。相关部门不是一直在调控吗,并且说调控的效果有多么多么好,怎么还是贵的要人命啊。想当年,我在美国的时候,前有花园,后有泳池,从自己的别墅四楼可以直接360度螺旋(难度系数5.3)跳进泳池游泳,不要太开心呐。 L}yyaM)  
二年后。 ,JEbd1Uf  
2022年7月10日,凤姐和秦桧签订了买卖合同,以500万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的精装修住房。当日,凤姐支付了40万定金。秦桧将房屋交付给凤姐。在此,根据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aqQ6S  
双方约定:凤姐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秦桧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7月15日,“菲特”袭来,上海突降特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达60万元。凤姐认为该损失应当由秦桧承担。没文化,真可怕,凤姐的主张显然不成立。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凤姐已经拿到房子了,风险由凤姐承担。 f N "tA  
后经协商,凤姐支付余款,秦桧将房屋过户至凤姐的名下。 T'fcc6D5p  
2023年11月1日,凤姐将房屋出租给宋江,约定租期1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届满后,宋江将房屋交还凤姐,但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因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剩余租金。哎,可怜啊,连宋押司这种大方的人都拖欠租金?事实上,凤姐与宋江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hs(Qz x  
2024年4月1日,凤姐与晁盖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晁盖依约于4月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凤姐将房屋钥匙交给晁盖。但凤姐与晁盖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因晁盖需截取生辰纲,双方遂约定待晁盖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此时,凤姐与晁盖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k5&bq2)I  
2024年4月10日,不知凤姐、晁盖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高俅向凤姐表示愿以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凤姐见高俅的价格相当靠谱,又迷恋高俅的权势和美色,旋即同意,即刻与高俅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高俅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4月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此时,高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 {gKN d*[*  
4月20目,晁盖大胜归来,要求凤姐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凤姐告知晁盖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晁盖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晁盖大怒当即拒绝,扬言将率梁山好汉踏平凤姐,并坚持要凤姐办理过户手续。5月10日,晁盖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高俅名下时,以自己与凤姐订约在先,凤姐、高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凤姐、高俅退还房屋。高俅则认为,由于凤姐、晁盖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看来,晁天王尽管穿越了,但是还没穿越彻底啊,不懂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啊。根据规定,在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的情形中,如果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请求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在此,由于高俅已经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晁盖不能请求凤姐返还房屋,但有权要求凤姐承担违约责任。 f):~8_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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