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
一、工作底稿的构成 *kV#)j
什么是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第五条规定:“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这句话越读越拗口,越看越别扭,有因断句不当而存在语病的嫌疑。通过缩句,这句话可简化为“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作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仅仅是记录吗?在实际工作中,工作底稿往往是大箱子进大箱子出,故这个定义容易引起误解。如果用于指导实务,就容易出现偏差。以我的经验体会而言,审计工作底稿主要由取证文件和审计记录构成。 o[H\{a>
(一) 取证文件 u;{T2T
什么是取证文件?简言之,取证文件大致等同于审计证据,系指执业人员在实施审计程序过程中所取得的佐证附件资料。以例行年报审计为例,取证文件一般包括财务报表、各账户的明细余额、银行对账单、银行调节表、实物资产的数量金额明细清单、纳税申报表和借款合同等。 m4\g o
由委托单位或第三方提供的佐证资料,执业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比如纳税申报表,执业人员应当进行账表核对,并划上审计标识。严格地讲,未经复核的佐证资料系不合格的审计工作底稿或不能成为审计工作底稿。在实务工作中,部分佐证资料既无审计标识,也无索引号,更无审计说明,这需要纠正。 kOz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