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W\HLal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审核与账务处理 *6NO-T; -
(二)销售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审核与账务处理 EYA/CI
(三)转让土地使用权 x}v1X`6b
【知识点】 *y)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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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p<$|'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审核与账务处理 V]r hr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收入审核要点 \M+MDT&
1.应税收入的审核: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uZ@-e|qto
2.法定扣除项目金额的审核要点: >NJjS8f5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g>?Y G
包括地价款、有关费用和税金(如契税,按地价款3%~5%计算征收) BqQ] x'AF
▲审核时要注意,纳税人分期、分批开发的情况。 r])Z9bbi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的总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总面积) uK"^*NEC';
(2)房地产开发成本 U$A/bEhw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Po1hq2-U8
审核时注意: 9X!ET!
①这里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不是指会计账面的“开发成本”,而是按税法要求计算的,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贷款的利息计入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则应剔除,计入下一项“房地产开发费用”。 9~=gwP
②如果纳税人开发的产品有留作自用或出租(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要注意按比例分摊计算出售部分的房地产。 I4rV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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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共配套设施费注意在各期进行分摊 -UJ?L
(3)房地产开发费用 (RExV?:
审核时要注意,这里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按税法要求计算扣除的,不是指会计上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不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的。 ^SEc./$
扣除规定如下: k}X[u8A
①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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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YdK_.t0Mu
a: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U@0&Y3M
b: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nLIXnm
c: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K*[9j 0
d: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考试看具体条件。 }I\-HP8!gv
②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VF\{ra;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9t#P~>:jY}
a:利息不再单独扣除,而是与其他费用一并计算扣除。 'c#IMlv
b: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考试看具体条件。 pG(Fz0b{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UIQQ\,3
包括营业税(全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mjOks~
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经在“房地产开发费用”项目中计算扣除了,不再单独扣除。 )^&,Dj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PV/`I_h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xhOj<: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D]&UQf
3.计算增值额 9W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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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Np$z%ewK.
4.计算增值率 &&&9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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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适用税率 {>/)5AGs
依据计算的增值率,按其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Mxo6fn6-46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QGXQ {
6.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8qN"3 Et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3&$Nd
7.账务处理 wEE2a56L-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7^Na9]PY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Y$^Y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_AprkI_
(二)销售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审核与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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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税收入的审核:同上 7(NXCAO81
2.法定扣除项目金额的审核: MA$Xv`6I\
(1)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含地价) "NKf0F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BY$[ g13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包括契税) nx B32
审核时要注意纳税人是否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DKTD Z*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7u::5 W-q
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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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Xyte
4.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 |l@j%
5.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U-eI\Lu
6.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e{0L%%2K
7.会计核算 +qhnP$vIe
(1)注销固定资产原值时 7-X/>v
借:固定资产清理 Pr`s0J%m
累计折旧 g,=^'D
贷:固定资产 \-c#jo.$8
(2)取得转让收入时 0yz~W(tsm
借:银行存款 (8G$(MK
贷:固定资产清理 L%XXf3;c
(3)计算相关税金 IM=+3W;ak
借:固定资产清理 =e{.yggE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TY~Vi OC
——应交土地增值税 nVXg,Jl
——应交城建税 doM?8C#`
——应交教育费附加 @(>XOj?+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时: 5,R`@&K3D
借:固定资产清理 > ws!5q
贷:营业外收入 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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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土地使用权 ' S ,2
1.应税收入的审核:同上 f`?0WJ(M
2.法定扣除项目金额的审核: pv&^D,H,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r
Qi/tf
(2)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营、城、教、印)。 {fU?idY)c
提示:不按评估价格计算扣除项目 =!CU $g
3.计算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P6YQK+
4.计算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sCAR=5v\
5.计算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h>klTPM>
6.会计核算 SO3c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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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累计摊销 88 l,&2q
贷:无形资产 h55>{)(E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LG&5VxT=,<
——应交土地增值税 #ib^Kg
——应交城建税 'M N1A;IJ
——应交教育费附加 4,~tl~FD
营业外收入(或者可能是在借方的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