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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制度]CPA考试如何复查分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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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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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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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如何复查分数 7L!JP:v   
  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应考人员答卷是否存在加分错误和登分错误,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应考人员提供所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应考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M+/G>U  
  应考人员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考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报《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kaBjA*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EQ1**[$  
  财考[2012]5号 ]fyfL|(;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 jLy>=u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简称成绩复核)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oZ'a}kF  
  第三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在成绩复核工作中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HUn~r  
  第四条 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应考人员答卷是否存在加分错误和登分错误,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应考人员提供所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应考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D-gH_ff<]9  
  第五条 应考人员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考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报《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KkJqqO"EL  
  第六条 地方考办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成绩复核申请表汇总上报财政部考办。 rAenx Z,tF  
  第七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在收到汇总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地方考办。应考人员届时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复核结果。 ATs_d_Sz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28日起施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财考[2001]22号)和财政部考办印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财考办[2001]16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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