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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信披指引文件提的是‘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但仔细阅读后,你会发现,这些信披要求实际上针对的是财务造假。”德邦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海东在研究上周五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下称《指引》)后告诉记者。《指引》提到,“发行人除应遵守招股说明书准则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且不限于披露《指引》中明确提到的收入、成本、费用、净利四个方面的多个细节,相关中介机构也需要核查、且不限于核查《指引》中与发行人披露方面对应的具体项目。”而这些细节和项目,让业内人士看后都会意一笑——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告诉记者,此次指引中提到的多个披露点都是存在“操作空间”的地方,对此进行强制披露要求,且要求如此详细,说明证监会未来的工作重点将朝信披完整度以及真实性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深入,“对于造假上市的公司,其造假困难和造假成本都将大幅增高。” kK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