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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点: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 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如何处理? (kNTXhAr4
解答:依据【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那些喜欢和公司借款的股东,要及时清理自己的债务,来年再借。 Cv(N5mA2
第二要点: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的确定 jc~*#\N
解答:依据【财税〔2009〕57号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 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申请审批的,经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请。 凡是要准备要申报年度损失的企业一定要在年底前做好准备及时申报,否则企业就要受到损失。 C\>Mt
第三要点: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汇算清缴期间仍未取得允许税前扣除吗? sS2E8Z2
解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4号】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本年度经营期间未取得的发票,在汇算清缴期间必须取得发票否则税前不准抵扣,请大家多注意了。 {*W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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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点: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处理 g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