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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18种税只有3种税出台了法律,其他都是暂行管理条例。”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说,“我们的财税法制很多方面是空白,这需要加强法制建设。” (,Z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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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必须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这预示着我国财税立法的工作将有很大的推进,预算法、征管法等重大法律的修订有望取得重大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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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大都是暂行办法 kgib$t_7
以目前使用的《税收征管法》为例,该法是2001年4月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但该法在许多方面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2008年,国税总局成立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小组,正式启动修订工作。 v:so85(S<
今年6月7日,《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该法的最终出台,还需要由国务院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启动修订到现在已历5年,该法依然“难产”,主要原因在于各方在“涉税信息共享”等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 cUX]tiC0
前不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税收征管法(修改)》等列入“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此举体现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改《税收征管法》的重视,但何时出台仍需等待。 {yl/T:Bh&
针对财税的立法,不仅有滞后而且有缺失。以具体的税收为例,我国现行的18种税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3种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所开征的,其他15种税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而后者占税收总收入的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