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 I 4,K43|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 m\$\ 09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AI,(z;{P
一、普通合伙企业 Q.]}]QE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Eve.QAl|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r.#t63Rb
提示1: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Z7_m)@%;kk
提示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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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协议(书面) 3~}uqaGt
①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Ytz)d/3T
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h&E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