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 [Cv/{f3]u{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 PXNh&N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g_COp"!~9
一、普通合伙企业 *%@h(js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U5yQ%N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W#3Q ^Z?
提示1: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gCY';\f!
提示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C8i^P}y
(2)合伙协议(书面) "wh ,Ue
①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Alw3\_X
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L4y4RG/SJ:
相关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3) 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 qPfQy
①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y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