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占有 t"vRc4mf
(一)占有的概念 9GU]l7C=z
所谓占有,是指民事主体对物进行管领而形成的事实状态。这里的占有不以是否享有权利为要件。法律研究占有,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对占有进行合法权利的推定,并保护占有人的占有诉权,占有对于善意取得制度来说也是很重要的。 @1-F^G%p8
对于动产而言,要以占有作为权利的外观。 -!e7L>w
占有的标的物原则上只能是物,对于物之外的财产权只能成立准占有,不能成立占有。 2`?!+")
《物权法》规定占有制度,可以实现事实推定和权利推定两个效果: }V]R+%:w@
1、事实的推定 Bv6K$4
这些事实上的推定有二:首先推定占有人是以所有的意思为自己占有,而且是善意、和平及公然占有;其次在占有前后两个时期,有占有证据的,推定其为继续占有。 #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