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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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含义
E<-W & a } 审计是一个系统化过程,即通过客观地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以证实这些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将结果传达给有关使用者。
#y#TEw, 2、审计意见作用(结论)
=/a`X[9vI 1)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一种保证服务,这种保证服务是通过提高
财务信息的可信度,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风险来体现的。
a"xRc 2)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可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或可信度。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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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1、违约: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期间内未能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
{ST8'hY 2、普通过失: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
~28{BY 3、重大过失: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51t 4、欺诈:注册会计师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J&h59dm- 5、“不实报告”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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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
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原则,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
%KO8i)n 6、利害关系人的含义
PO'K?hVS^w 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r]xN&Ne5Q 7、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一切合理依赖或使用其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而受到损失的利害关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利害关系人发生交易的被审计单位应当承担第一位责任,事务所仅应对其过错及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利害关系人存在过错时,应当减轻事务所的赔偿责任。
uZ_?x~V/ 8、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
y_[VhZ% 1.会计师事务所是否遵循了执业准则的要求作为判断其有无故意和过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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