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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制度]注考办法修订:综合阶段“6+2”意见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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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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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8-05
jMS>B)'TO  
  近日,财政部在认真调查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09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注考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水平,完善考试管理制度。 r[7*1'. p  
  《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引起了公众尤其是广大考生的高度关注。此次修订,中注协基本取代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权限,财政部考办设在中注协,全权“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有关日常事务,相应地方考办的权限也下发给地方注协,这也是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特点。 P;'ZdZ(SLu  
  然而,有业界人士认为,此次修订《注考办法》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还有不少地方亟待完善,如综合阶段考试如何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应增加透明度,无纸化考试应增加保密规定,等等。不少考生对此次《注考办法》的修订更是心情迫切,呼吁多考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w)v38iX!  
  意见一:取消综合阶段的考试 " L,9.b  
  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考生希望取消综合阶段考试的呼声强烈。 |_+l D|'  
  现行《注考办法》规定,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而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 >T0`( #Lm  
  此举意味着综合阶段考试将由“6+1”模式调整为“6+2”模式。 CMv8n@ry  
  本报记者在采访浙江宁波某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注会考试的三位考生时,他们均认为原综合测试就没必要,现在还要增加职业能力测试(一)和职业能力测试(二),门槛太高,如果将太多的人挡在了门外,就会降低社会人士从事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除此之外,他们还建议取消综合阶段的英语试题。 seP h%Sa_  
  就职于重庆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小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不奢望取消综合阶段的考试,只希望不要再增加了! ; }ThBb3  
  有网友认为,要么不取消综合阶段考试,保持用中文答题100分,但英语不能占用卷面分,应该和专业阶段一样保持连续性,对英语题,有能力的考生可采取自愿做答,对大部分老考生来说又体现了公平性。如果说想与外国接轨,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中国的注册会计师的英语水平,如同杯水车薪。大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在国内任职,而不是国外,至于想与国际接轨,英语基础比较好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告美国注册会计师或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更合理一些。 -3b_}by  
  对此,资深注册会计师、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志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这可能更有利于检测考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和对职业实务操作的综合运用能力,但是,即使没有增加综合考试考题的难度,也肯定增加了考生考试过关的次数,增加了考生考试过关的时间长度,这实际上就是增加了考试难度,从而让很多本来就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心存畏惧的考生更加畏惧,甚至很可能让更多考生知难而退。  OmfHr lA  
  在刘志耕看来,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数量的设置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度”,不仅要充分考虑考生对考试难度的心里承受能力,认真分析和研究一般年轻人允许和能够用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上的合理时间。要知道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的设置不可能十全十美,只要能考出考生的水平和能力就行,不应为了苛求完美而毫无节制增加考试科目,实际上,增加科目也不是测试考生能力的唯一和主要途径,不要让广大考生因畏惧望而却步。 Wy/h"R\=  
  宁波明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克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如果综合阶段考试一定设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的话,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应至少拿一种测试出主观题,也就是案例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测试,不能仅强调带有标准答案的客观题,实务中有时候会遇到没有绝对正确的案例。 8.IenU9  
  刘克文还表示,自己在参加AIA测试时发现,国外测试比较注重案例分析和职业判断能力测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做题,也可以观点与别人不同,培养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只要不跑题,都可以得分,越有自己的见解,只要有道理,分数越高。 D,=#SBJ:Z  
  意见二:考生成绩复核应增加透明度 :+ 1Wmg  
  近年来,不少考生对考试结果存有疑虑,然而,针对考生成绩复核的相关政策,现行《注考办法》并未作出相关规定。 ]\}MSo3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中注协做出了积极努力,并于2012年8月28日下发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该办法指出,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应考人员答卷是否存在加分错误和登分错误,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应考人员提供所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应考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复核。应考人员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考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报《2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TpYh)=;k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考生成绩复核的相关政策做进一步的明确。《征求意见稿》规定,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报名地的地方注协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中注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由中注协另行规定。 `Nz`5}8.?  
  虽然,此次《征求意见稿》明文规定允许考生进行成绩复核,但不少考生并不买账。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鉴于2012年注会考试泄题事件的发生及相关人士宣称可在成绩复核阶段更改考生成绩的说法,不少考生担忧成绩复核无法实现其规定的初衷。 wPcEvGBN=  
  刘克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考生都不会复核的,除非是有关系的,这个复核就是一个舞弊的好机会。 m$pRA0s2`  
  刘志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成绩复核应该增加透明度,应该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允许考生自行核对试卷,不能因为怕考生提问题、提意见而对考生保密相关信息和内容,这不是应有的办事态度。 9GTp};Kg  
  意见三:无纸化考试应加强保密工作 7;Q4k"h  
  《征求意见稿》规定,考试为闭卷,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纸笔考试方式。《注考办法》规定,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 umY-1f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除了特殊情况允许笔试外,一般考生应进行机考,这实际上是对2012年开始的注会机考形式的一种确认。机考对于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ZUOBI等问题的打击是毁灭性的,能够切实维护注会考试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性。 {L.uLr_?e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曾指出,推行机考,是深入贯彻《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重大举措。为了实施好机考工作,财政部从管理制度、技术手段等多方面展开了深入研究。研究表明,机考具有技术成熟、安全性高、便捷节约等优势,并且在国内外其他执业资格考试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是提高考试安全性、提升考试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途径。 U. $Th_  
  在刘克文看来,无纸化操作能防止作弊,但难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譬如,案例分析和职业判断、动手操作能力。 ^/x\HGrw  
  “无纸化考试值得提倡,这不仅是节约纸张、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问题,而且也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保密的要求。”刘志耕说,“不过,计算机考试虽防范了纸质试卷考试容易出问题的弊端,但实际上是将纸质考试的风险转移到计算机考试。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对计算机考试本身就经验不足,对其中可能存在的舞弊点更是认识不足,如对试卷保密工作的重要过程和环节,而这其中最主要的保密环节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寄托于负责考试工作的机考公司(网络公司),一旦机考公司内部被‘攻破’而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刘志耕说。 &=:3/;c  
  刘志耕表示,今后如何加强对无纸化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如何加强对机考公司保密工作的要求和监督,这是很关键的问题。因为现在将对试卷的保管和传输主要寄托给了机考公司,这是很危险的。中注协应考虑自身建立计算机考试系统的可行性,将整个过程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就要求中注协必须拥有相关的专业人才和一大笔投入。 37jrWe6xwp  
  记者手记 N:+d=G`x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征求意见稿》较之《注考法》的相关规定,注会考生最关注的还是在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一分为二”的变化。实际上,现阶段社会上对设置综合阶段考试的质疑本就不少,倘若此次综合阶段考试真的“一分为二”,想必考生备考的日子更加难捱。 ]P>XXE;[  
  目前,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会计师队伍有老龄化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年轻执业注册会计师增加的速度过慢,所以,中注协重点应该着手考虑的是如何通过考试更快、更好地选拔人才,如何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到引导事务所建立完善的内部培训、奖励、激励和晋升机制上,如何培养和留住年轻注册会计师。因此,记者也呼吁:增加综合考试科目的问题应该搁一搁。 uNw9g<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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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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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被采纳,说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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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增加考试科目真是坑爹啊
离线蔡才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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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10-19
可别再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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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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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11-08
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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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3-11-09
取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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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注考办法修订:综合阶段“6+2”意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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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精彩 w ^ X@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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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3-12-23
解答了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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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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