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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在认真调查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09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注考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提高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水平,完善考试管理制度。 |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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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引起了公众尤其是广大考生的高度关注。此次修订,中注协基本取代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权限,财政部考办设在中注协,全权“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有关日常事务,相应地方考办的权限也下发给地方注协,这也是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特点。 mcr71j
然而,有业界人士认为,此次修订《注考办法》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还有不少地方亟待完善,如综合阶段考试如何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应增加透明度,无纸化考试应增加保密规定,等等。不少考生对此次《注考办法》的修订更是心情迫切,呼吁多考虑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l#Qf8*0
意见一:取消综合阶段的考试 Nk=M
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考生希望取消综合阶段考试的呼声强烈。 R^PQ`$W 'R
现行《注考办法》规定,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而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和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二)。 ~_S`zzcZy4
此举意味着综合阶段考试将由“6+1”模式调整为“6+2”模式。 =#y&xW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