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办理第二次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
_89G2)U=C 根据
报名简章的规定,
2013年7月24日-- 7月31日,各地方考办将对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交费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g^W @.P 一、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请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交费的相关考生,到地方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具体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详见各地方考办的报名简章及相关要求。
A;nmua-Fv 二、办理第二次资格审核的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0!97*H5 1.报名交费确认表(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可在网报系统登录后下载打印);
PC7.+;1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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