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我于2012年下半年工作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当时提及的是2个月转正。 P{x6e/
[font=����] 在工作中,我尽职尽责。可以说,做的都是项目中比较累的活,加班也没有怨言。 \Si p
[font=����] 到了今年2月底,由于于非得让我半夜把一个报告出来,我熬到1点半将报告出完,提出辞职。当时于是说3月5号(这个所发工资的日子)将我2月的工资发放。 z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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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5号晚8点,我查了工资,未到账。QQ与于联系,她说我有几个报告未出完,所以不能发我工资。大家来评评理,从我辞职到5号一个星期,辞职那晚上其强制要求我把报告出完,现在又以这些理由来拒发我工资,这是一个有素质的人能做的事吗。做事务所的也都知道,由于工作需要,有可能前人整理的底稿就需要别人接着做,这都是很正常的事。现在她竟然拿这个做理由来刁难我,想想真是咽不下这口气。 PXy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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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第二天,我打电话问之,她又找了公司的行政的打电话,说什么我走的突然,我破坏了制度,我影响工作。那辞职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明。再说了,你公司的制度比劳动法大啊。 n.rn+nu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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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现在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只是希望大家找工作的时候睁大眼睛,于亚男她们做这事肯定是轻车熟路。亚太集团事务所也算全国排名百强以内的,还有这些败类。钱也不多,2000多点,就当喂狗了。 *7E#=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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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大家,话就说到这了。由于语言只能组织到这份上。公道自在人心。大家多注意点。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