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2-18】 〖文 号〗 财会[2006]4号 {ys_uS{c*
〖发文单位〗 财政部 \yxr@z1_b
〖发布日期〗 2006-02-15 3w@)/ujn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rf~Ss<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22项准则,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等26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准则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4#V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