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01】 第一章 总 则 0x5Ax=ut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 46e?%0(
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bF157X5An
第二条 本公告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 民共 umq6X8K
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Z9K@
第三条 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uI?Z_
(一) 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iEr?s-or
(二) 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并广泛使用 Z:N;>.3i
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J_],KdU
(三) 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 ~@l4T_,k
会计系统; 5XHejHn>
(四) 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 FNF `Z
(五) 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 et)n`NlcK
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Z#Nw[>NN*
第四条 商业银行具有以下主要风险: P/1YN
(一) 信用风险; xxl|j$m
(二) 国家和转移风险; `JiWS
(三) 市场风险; NNqvjM-
(四) 利率风险; E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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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流动性风险; 9U.Ctx:F
(六) 操作风险; c;X,-Q9
(七) 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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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声誉风险。 OO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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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h[)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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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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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接受业务委托 B?-w<":!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 B&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