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01】 第一章 总 则 kjAARW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 ]R%[cr
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8Of.n7{
第二条 本公告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 民共 ^UU@7cSi|G
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WB)pE'5
第三条 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3dO~Na`S
(一) 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 v{3m
(二) 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并广泛使用 xqm-m
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r1AR1)x
(三) 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 mok94XuK)
会计系统; E8X(AZ 2
(四) 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 ^!&6z4DP
(五) 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 ^IQtXae6M
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mBY_[_s=
第四条 商业银行具有以下主要风险: z)tULnR8
(一) 信用风险; x%h4'Sm
(二) 国家和转移风险; mVXwU](N
(三) 市场风险; UHyGW$B
(四) 利率风险; Ei>.eXUD5
(五) 流动性风险; _2Zc?*4
(六) 操作风险; |P_voht
(七) 法律风险; Q|KD$2rB
(八) 声誉风险。 r:{;HM+
第五条 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Ms<v81z5T
,以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GJs{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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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接受业务委托 osM[Xv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 6Jg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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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独立性,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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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Vh ?5
(一) 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tJe5`L
(二) 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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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Xsk/U++
第八条 B,V:Qs6"
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i[Qq,MmC
第三章 审 计 计 划 [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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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在制定审计计划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商业银行以下主要情况: 5J-slNNCQ
(一) 宏观经济形势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QLxe1[qI
(二) 适用的银行监管法规及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程度; /07iQcT(
(三) 特殊会计惯例及问题; ?_-5W9
(四) 组织结构及资本结构; &3Y "Zd!
(五) 金融产品、服务及市场状况; }A}cq!I^
(六) 风险及管理策略; P(oGNKAS
(七) 相关内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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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3>>Ca;>$
(九) 资产、负债结构及信贷资产质量; Sq]VtQ(
(十) 主要贷款对象所处行业状况; %y)]Q|
(十一) 重大诉讼。 ECsb?n7e
第十条 在了解上述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查阅商业银行以下资料: cb=ixn
(一) 章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文件; $b U.6
(二) 组织结构图; ZAJ~Tbm[f
(三)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纪要; ;.66phe
(四) 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 |.OS7Gt?
(五) 分部报告; uS<og P
(六) 风险管理策略及相关报告; "M;[c9
(七) 有关控制程序和会计系统的文件; !_q=r[D\
(八) 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硬件、软件清单及流程图; :jy}V'bn$
(九) 信贷、投资等经营政策; )Vz=:.D
(十) 银行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及有关文件; v65]$%F?
(十一) 内部审计报告; 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