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4-01-14】 〖文号〗 N6/T#UVns
〖发文单位〗 !1:@8q
〖发布日期〗 "yh Pm
财会〔2004〕1号 %$mjJw<|&
财政部 ^eh/HnJs
2004-1-14 K{DAOQ.z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w6zBVi
为了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新闻出版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闻出版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新闻出版业执行。新闻出版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和《关于电影、新闻出版企业执行新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3)财会字第40号]。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CZ=0mWfF
附件: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G\~^&BAC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a G27%(@
一、总说明 Sk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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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统一规范新闻出版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新闻出版业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新闻出版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新闻出版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