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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之窗]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咨询问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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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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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3-11
  【发布时间:2005-03-20】 各地2005年注册资产评估考试报名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帮助考生备考,现就考生近期咨询较多的问题解答如下: _[p@V_my  
  1.报名的时候没有订书,现在到哪里购买? .NX>d@ Kc  
  答:直接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购买,联系人:李洪福联系电话:88191812 OE8H |?%  
  2.关于对新版考试用书的意见和建议该如何反映? PvkHlb^x%  
  答:欢迎广大考生对考试用书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反映给我们。 o4d[LV4DS  
  E-mail:cxy@cas.org.cnsyg@cas.org.cn  1k39KO@  
  传真:88191859 R1j)0b6cQ%  
  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层 tLc~]G*\`s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考试部收 R) 'AI[la  
  邮编:100036 _VFL}<i  
  3.我想申请核查去年的考试成绩,请问如何办理? \CKf/:"  
  答:2004年度考试成绩核查工作已经结束,已经不再受理。 > Du>vlT Y  
  根据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0]71号)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时,可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向当地人事部门申请查卷。核查内容包括对查卷申请人在答题卡或答题纸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属于受理范围,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如在查卷中发现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原成绩更正,并于下一年度考试报名开始前通知有关部门和查卷申请人,对查卷申请人成绩没有发生变更的,将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a"pej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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