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5-01】 K(75)/
会协[2006]27号 =l+~}/7'Z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F,wZvY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检查制度》)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R>y/Y<5=
一、检查目标 QUKv :;
配合大局,抓住重点,通过执业质量检查,促进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保障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遏制会计师事务所无序竞争行为,树立行业协会监管的权威性,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RZbiiMC>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pTU&He
(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v!6IH
在新旧会计准则体系转换过程中,针对再融资、业绩预警、停牌、退市和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此类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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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工商登记和年检提供审计和验资业务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 Sgq" 3(+%,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防止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工商登记和年检提供审计和验资业务时走过场,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05年度的审计业务和验资业务。 {N'<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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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 >eucQ]
对于2005年行业检查结束之后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尚未检查的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验资业务,同时关注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是否存在擅用注册会计师名章和冒名签字的现象。 Jm[_X
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检查上述三类会计师事务所时,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j4jZBOTM
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Fh^]*5
2.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kEC|O)8
3.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并一贯遵守。 jSdW?IH
三、时间安排 z#Db~
(一)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于2006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方案和确定的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格式见附件1)报中注协。各地协会实施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决定。 @@"abhT
(二)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于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包括处理处罚和总结工作,并应当将本地区2006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处理结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及移交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报中注协。 ,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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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要求 Ps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