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743阅读
  • 0回复

[注册管理]关于同意我市2010年度(第一批)阎鹏等13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3-07
  【发布时间:2010-02-02】 津注协〔2010〕6号 $@f3=NJ4k  
  各会计师事务所: $T%<'=u|E  
  根据财政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申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财政部审核确认,阎鹏等13名注册会计师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执业。名单如下。 J5_ qqD)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LB ^^e"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