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1】 Jl@YBzDfF
津注协〔2009〕71 号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i'MpS
第一章 总 则 UE 1tm
第一条 为做好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qK,PuD7i"
第二条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天津地区非执业会员的管理工作。 7CSd}@71\
第二章 登 记 l5<&pb#b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b>'y[P!
(一)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ayrI]m#>,
(二) 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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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申请入会者,需经过相关测试。 >*"1`vcxF
第四条 申请程序 =@s {H +
(一)申请人向市注协提出申请,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见附表一)。 5uO.@0
(二)市注协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再报中注协进行复核。 `s~[q
(三)经中注协复核合格的人员,由市注协颁发中注协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书(以下简称会员证书),同时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中注协网站和市注协网站上公告。 ~!#2s'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注协不准予其登记: zdg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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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O>/&-Wk=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5年的。 uU!}/mbo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入会之日止不满2年的。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