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012年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和处理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2年执业质量检查总体情况
2012年是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第9年,协会在系统总结历年监管工作和成效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圆满完成了现场检查、惩戒处理、落实整改等各项工作。
UR[UZ4G 实地检查自7月上旬至9月上旬实施。此次协会抽调了35名检查人员组成了10个检查组,对44家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共检查事务所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追溯到2011年)出具的业务报告606份,其中年报审计报告229份、验资报告345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32份。二、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
No]#RvEd3 2012年的执业质量检查继续贯彻系统风险检查的理念与方法,重点关注和评价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着力体现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和业务项目检查并重的要求。 zBqNE`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环境进一步改善,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质量控制水平有所提高。但在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少数事务所不同程度存在新审计准则执行情况未完全到位,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在审计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个别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实质性审计程序不足,重要审计取证不充分、适当,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还存在把握执业风险能力的不足等问题。
三、惩戒情况
本着严格检查,严格惩戒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等问题,协会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对3家事务所5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行业惩戒,具体如下:
(一)上海融裕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协会在对上海融裕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中发现,该所存在如下问题:
<@qJsRbhK 1. 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在未通过年检期间,出具业务报告。 ?lIh&C8]X 2. 融裕所另一名合伙人长期未在上海,仅将注册会计师印章留在上海。 8ZDWaq8^2N 3. 事务所无营业场所。检查期间,融裕所无办公场所。 =%+xNOdN7? 4.融裕所在检查中无法提供完整的检查资料及财务资料。 qn `
\g 依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给予上海融裕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马立影公开谴责。 qvRs1yr?q (二)对执业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2家事务所及4名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训诫。(三)依据《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协会对受到惩戒以及执业质量等方面存在缺陷的8家事务所发出整改建议书,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协会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013年1月28日
4TaHS!9